有證的還建房和商品房的區別(有房產證的還建房和商品房的區別)
還建房的產生,是城市現代化的產物,它是一種大部分沒有證的房子,也是很多家庭實現中產階級或者實現暴發夢的近道小路。我國在城市發展過程中,因為拆遷,棚改,到現在的舊改,就建設了一批又一批的還建房。還建房相對來說是由政府出資,那種審了又審,扣了又扣的財政資金,用來建設還建房。開發商大多是不愿意去建的,因為你拆了別人的舊房子,再和別人談補償,這種過程是相當漫長,而人心本性就是個黑洞,就會導致還建房在形成過程中容易形成很多矛盾。(抱歉!我寫東西一般是沒有頭緒,想到哪寫到哪)下面就來說說我認識中的還建房。
一、站在城市管理者的角度
作為城市管理者,還建房只是他們眾多業績中的一朵花。一個城市的面貌能夠通過還建房來改善,一個城市的GDP能通過還建房來拉升,一個城市的房地產行業能夠通過還建房來促進,這樣,整個城市都是一片欣欣向榮,人與自然一片和諧。因此,對于城市管理者來講,他們是愿意建設還建房的。
二、站在開發商的角度
還建房一般是針對拆遷要求而建設的一種房源,而拆遷是100個家庭有100本經,而有100種需求或者矛盾,本來相安無事,結果一拆就會有補償,就會有利益牽扯,就會有釘子精神,就會有滅籍難題,而拆了的那批人,就天天催著還建, 城市管理者為了平衡矛盾,就會說,只要開發商先開工,其它的矛盾留在后面解決(比如辦證問題)。這種先上車,后買票的現象就此產生,這也為后面的管理埋下了定時炸彈。后面都會轉移到開發商身上。
再者,前面說了,資金有限,所以對于開發商來說,這是一個沒有什么利潤的項目,企業的存在,是為了創造就業崗位,是為了給員工發工資,而沒有收益,拿什么去發工資,所以,他們會想盡一切辦法,或者耍盡一切手段來降低成本,來為企業創收,包括趕工,低品質材料,高密度空間,低車位配比,少綠化等等,造成房子質量大打折扣。
三、站在拆遷戶的角度
墻上出現一個拆字,這是多少人夢寐以求的,這個字值千金萬兩,拆一套,補3套,再賠償點款,從此過上幸福生活,坐等還房,還有過渡費拿,不用工作,不用上班,定時出去搞個便宜的旅游,生活悠哉悠哉。等拿到還建房后,住一套,租2套,每天還是拿著收來的房租,定時搞個便宜的旅游,巴適得很!所以,拆吧。使勁地拆!
四、站在買房者的角度
還建房一般沒證,但有些還建房在拆遷款花完了,就把還建房掛在市面上交易,那這樣的房子能不能買呢?答案是不能絕對,主要分幾種情況。
首先,必須得明白,還建房是沒有證的,都說幾年后能辦證,但是到底是幾年,誰也說不準,看城市管理者的態度,我覺得還建房辦證是比較難的,因為畢竟是還建房,其品質,其管理還是和普通商品房有差距的,如果能辦證了,也辦了證,那流入市場后,必定會對市場上的商品房造成沖擊,最先受損失是是哪些人?就是那些目前手頭擁有數10套商品房的人,而他們是誰,是擁有大量財富的少部分人。這里不多說了,你明白我意思吧,所以,還建房辦證的問題,過幾年能辦的,絕對是緩兵之計,當然不排除能辦證。
買不能辦證的房子,只能全款。銀行是沒法辦理抵押的。因為房產證才是你擁有房子所有權的唯一憑證。其它的不承認。
那不是還建房不能買?
也不是,我認為有的還建房還是可以買的,但前提是,房子單價比同地段商品房至少打6折左右,而你買的這套房子要是親人朋友的,也是值得可信的人,沒有房產證的房產交易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但是信得過的親人朋友還是可以的,辦個公證,到村里更名,拿到原戶主的選房證明,等。
如果你是投資,那不要買還建房了,還建房只適合剛需自住。
聲明:本站所有文章資源內容,如無特殊說明或標注,均為采集網絡資源。如若本站內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權益,可聯系本站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