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是離婚的一種方式,那么哪些情況是不能在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的呢?

1、一方不同意離婚

協議離婚是要求兩個人同時到民政局申請離婚的,如果只有一方想離婚,協議離婚肯定離不成。

一方要求離婚包括只有一方想離婚,還包括雙方去民政局提交離婚手續后,冷靜期內及期滿后另一方不肯離婚的情況。

2、雙方都要離婚,但是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未達成一致的

協議離婚要簽署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內容包括雙方都同意離婚,還包括雙方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債務處理也達成了一致。這中間如果有一項沒有達成一致的,都不能協議離婚,只能去法院訴訟。

3、一方或者雙方為限制/無民事行為能力的

如果一方或者雙方為精神病,或者被法院確定為限制/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民政局也不會受理離婚,因為民政局不能確定當事人是否有要離婚的真實意愿。只能由近親屬或者監護人代理起訴離婚。

4、未辦理結婚登記的

如果當事人是事實婚姻或者同居關系的,現在要離婚民政局也不受理。這種情況直接分手就好了,對于財產及子女撫養沒有達成一致的,可以去法院起訴。

5、在國外登記結婚的

在國外登記結婚的,國內民政局也不辦理離婚手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