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遺屬補助政策最新2023(公務員遺屬補助政策最新2023)
參加養老保險,很多人只是認為領取養老金是其唯一的待遇,這真的是大錯特錯了。除了按規定領取養老金以外,還有病殘津貼待遇和遺屬待遇兩大保障。
參保人萬一在退休年齡以前失去勞動能力,可以按規定實施病殘津貼的待遇。有關病殘津貼的待遇是在《社會保險法》中明確規定的,不過目前還沒有全國統一落實。這是對于因病非因工失去勞動能力參保人員的一種提前保障。
參保人萬一去世,可以領取三項待遇喪葬補助金、一次性撫恤金和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以前的時候喪葬補助金、一次性撫恤金,全國各地并沒有統一的標準。比如說山東省稱為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救濟金。從2023年9月1日開始,我國全面統一實施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暫行辦法》。
遺屬待遇的標準。
《暫行辦法》規定的遺屬待遇只有兩個,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撫恤金,適用于包含退休職工在內的所有參保人員。
兩種遺屬待遇都是跟當地的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掛鉤,并沒有跟本人的繳費基數相掛鉤,也凸顯了繳費的公平性。
首先,喪葬補助金是領取去世上年度該省份城鎮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倍。比如說山東省2023年的城鎮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644元,那么喪葬補助金將是7288元。
第二,一次性撫恤金,是根據繳費年限和領取養老金的時間綜合確定。退休人員繳費年限在15年以內的,只能夠領取9個月的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繳費年限每多一年,可領取月數增加一個月,最多不超過24個月。
不過,為了減輕養老保險基金的負擔,退休老人每領取養老金一年,相應的撫恤金計發月數會減少一個月,最低為9個月。
需要注意這幾個問題。
第一,撫恤金的計發月數是按整年計算嗎?《暫行辦法》明確提出“繳費年限和領取基本養老金時間計算到月。”這也符合了我們養老保險繳費和養老金待遇領取的規律。也就是說,如果繳費年限是多出半年,那么就多發半個月。
第二,為什么跟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掛鉤?實際上,我們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過去一直被稱為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最初是源自于城鎮職工的退休制度。再加上近年來我國城鎮化率非常高,已經達到了63%以上。跟城鎮的均可支配收入,掛鉤待遇更高是更劃算的。由于各個地方的收入差距很大,與當地的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掛鉤,確實也是更符合實際的。
第三,參加幾個月社保去世,待遇是怎么發放?對于沒有領取養老金的職工因病非因工去世,喪葬補助金的標準是一樣的,而一次性撫恤金的標準不一樣。繳費年限五年以下,發放三個月的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滿5年不足10年,發放6個月。滿10年不足15年,發放9個月。
不過對于繳費年限5年以下的職工,發放的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撫恤金待遇之和,不能超過職工本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之和(靈活就業人員按照記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錢數計算),這也體現了長繳多得的保障性。
結論。
一般來說退休人員去世,喪葬補助金、撫恤金最起碼也得三四萬元以上,像北京、上海等人均可支配收入高的地區,最高能領取十五六萬元呢。如果算上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余額,待遇還會更高。所以,《暫行辦法》進一步提升了我們養老保險制度的吸引力,未來我們養老保險制度肯定會越來越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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