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友“奔跑吧兄弟”問政:

房子是婚前買的(有商貸),現在想把妻子名字加上,需要啥材料?

市自然資源局回復如下:

婚后不動產證上加名字只需持結婚證,雙方身份證、不動產權屬證書(包括房產證、土地證),一起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就行。需提交以下材料。1、登記申請書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3、不動產權屬證書4、共有人增加或者減少的,提交共有人增加或者減少的協議(夫妻過戶的提供結婚證,離婚過戶的提供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或生效法律文書及生效證明);共有份額變化的,提交份額轉移協議5、相關稅費繳納憑證(登記費)

如果房屋存在抵押登記,還需要提交抵押權人(銀行)同意增加共有人的書面意見。

原問政網址請點擊進入:
http://wz.dqdaily.com/wlwz/2023-01-08/169452.html

問政熱線:6666669

編輯:鄒天涯

審核:謝麗艷、劉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