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經常能夠在電視劇里看到婆婆將戶口本、身份證啥的都給藏起來,就是不讓自己的兒子兒媳離婚。那么事實上把戶口本、身份證藏起來就能阻止兩個人離婚嗎?答案肯定是不行的。那么起訴離婚需要用到哪些證件呢?經手了這么多的離婚案件,專業律師告訴你,只需要一個證件就行了!

起訴離婚其實只需要你自己的身份證就好了,甚至即使你沒有身份證也能去辦理,因為現在都可以直接去派出所直接補辦身份證,戶口本更是不需要,只有協議離婚的時候才會用到戶口本。

起訴離婚在立案的時候通常只需要結婚證,沒有結婚證的,本人可以去辦理結婚登記的民政局復印結婚登記檔案就行了。如果結婚比較早,可能需要去當地的檔案局,這些檔案都是可以查到的。如果沒有檔案說明根本沒有登記結婚,也就不需要離婚了。當然對方的身份證也是不需要的,所以說,在起訴離婚的時候只需要自己的身份證就可以了,其他的都不是問題。

那么起訴離婚的程序該怎么走呢?

首先委托律師寫起訴書,一式三份,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小孩的出生證明、對方家暴賭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證據等、家庭財產狀況的證據一般有財產清單就可以了。

然后到被告所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若經審查情況符合條件準許立案后,立案庭會下發立案通知書,憑借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用后法院正式受理。

接下來就是庭審環節,立案后法院會向被告發出傳票,被告會在此期間作答辯狀,同時法院也會通知你在某個確定時間到庭參加訴訟,注意要積極參加訴訟!

雙方到庭后,會由法院進行調解,產生調解結果:(1)雙方愿意維持婚姻,撤回起訴;(2)雙方同意離婚,撤回起訴,并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離婚登記;(3)原告要求離婚,被告堅決不同意的,或者對某一協定有爭議的,由法官審理并作出判決。

離婚案件第一次起訴一審一般需要3~6個月,如果對方沒有家暴、賭博、吸毒、虐待、與他人同居、重婚、因感情分割滿兩年的,法院一審一般不判離。通常的處理方式為等6個月后再次提起離婚訴訟,此時法院會認為原告方離婚態度堅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應當準予離婚。所以完整的離婚訴訟程序走下來,一般需要9~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