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必須要雙方同意嗎?

如果對方不同意死活耗著我,

我是不是就不能離婚了?

這個問題一直困擾著大部分人,

今天這篇給大家細說一下。

離婚并非一定要雙方同意才能離。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準予離婚或不準離婚都是依照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為區(qū)分界限的。

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發(fā)生糾紛的原因、夫妻關系的現(xiàn)狀和有無和好可能等方面進行綜合分析,并不取決于一方同意與否。但如果你想快速離婚,那確實得雙方同意,這是最快的辦法。

單方面離婚可以提起訴訟嗎?

只要夫妻感情確實破裂了,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離婚。而且是否有權單方面提出離婚,也不是以必須達到離婚條件為前提條件。

單方面起訴離婚的條件?

具備下列任一條件的,法院會準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單方向法院起訴離婚的三個階段

1、法院起訴離婚程序的起訴階段

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離婚案件起訴時,起訴者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和副本。

訴狀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及現(xiàn)住址;

②訴訟請求和所根據(jù)的事實和理由;

③證據(jù)和證據(jù)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訴訟離婚程序也隨即開始。

2、法院起訴離婚程序的審理階段

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后,開始訴訟程序,到做出判決前所作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開庭審理三個階段:

(1)審理前的準備。

人民法院在收到后,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jù);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根據(jù)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

(2)調解。

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后,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使當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諒解,從而達成離婚或和好的協(xié)議。達成和好協(xié)議的,人民法院將協(xié)議記錄存卷,一般不發(fā)給調解書;達成離婚協(xié)議的,人民法院應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并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

(3)開庭審理。

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在開庭3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開庭日期。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

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是否回避;之后,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鑒定人,宣讀鑒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爾后,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雙方互相辯論。

3、法院起訴離婚程序的判決階段

根據(jù)庭審情況,應當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發(fā)出判決書。一審程序結束后,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序。

如果一開始不想起訴離婚,最好的處理方式可能就是分居,但分居并不意味著你就放棄了財產權,財產依然是夫妻共有的,但有時也不可避免會遇到對方轉移財產的情況,堅持分居兩年也是法院可以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條件之一。在實際中,離婚畢竟是大事,對于單方面離婚方需要有足夠有利的證據(jù),不然法院很難判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