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婚,成為現在都市大齡剩男剩余不可擺脫的“噩夢”。今天你被催婚了嗎?《民法典》第1047條規定男的22歲、女的20歲都達到了結婚年齡。回到正題,本文想聊一點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的區別。

什么是無效婚姻?!睹穹ǖ洹返?051條規定了婚姻無效的導致婚姻無效的三種情形,一是重婚;二是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是未到法定婚齡;“重婚”,怎么理解?《刑法》第258條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坝薪菇Y婚的親屬關系”《民法典》第1048條 規定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未到法定婚齡”,這個就不說了有幸被催婚的,你們都已經達到了法定婚齡。

什么是可撤銷婚姻?!睹穹ǖ洹返?052條 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第1053條規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一是受脅迫;二是一方隱瞞重大疾病。既然提到了想法院請求撤銷婚姻,那么就有訴訟時效的規定,法律不保護躺在權利上睡覺的人。撤銷婚姻的時效是1年,且針對不同的情形,起算點存在不同。第一種情形,受脅迫結婚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第二種情形瞞重大疾病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的法律后果相同嗎?《民法典》第1054條規定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橐鰺o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簡單講就是,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在法律后果上是一致,子女和財產處理規則相同,但是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之間也存在不同點。

法律后果一致,是指無效或者被撤銷的婚姻,婚姻關系自始不發生法律約束力。即從當事人結婚之時,婚姻就沒有法律效力。即使當事人騙取婚姻登記,該婚姻也是自始無效,而不是從人民法院宣告之時起婚姻才沒有法律效力。這種婚姻關系不論結婚的事實是否發生,結婚時間是否長久,婚姻關系被法律確認自始不存在,不受法律保護。

子女處理規則相同是指無效或者被撤銷的婚姻,當事人之間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但是當事人所生子女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民法典》有關父母子女間的權利義務的規定?!睹穹ǖ洹返?071條第1款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財產處理規則相同指無效或者被撤銷的婚姻,當事人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且無過錯方可以請求賠償。

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的不同之處是什么呢?

無效婚姻是違反禁止結婚條件??沙蜂N婚姻是因為脅迫,一方不是自愿,或者因為受隱瞞重大疾病使認識錯誤,如果知道就不會結婚。

無效婚姻,申請的主體廣泛包括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和相關組織,人民法院可依法宣告無效。然而,受脅迫和受隱瞞重大疾病的兩類可撤銷婚姻,只能是當事人可以申請撤銷,人民法院必須依當事人的申請撤銷。

無效婚姻的宣告沒有時間上的限制,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裁判是否宣告無效??沙蜂N婚姻必須由當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超出規定的時間則不能再提出撤銷申請,如要解除婚姻關系只能走離婚的程序。

不閑聊了,那個誰誰誰曾說過,婚姻是個圍城,外邊的人想進去,里邊的人想出來。但是,我認為這個說法不太對,為什么呢?如果外邊的人想進去,那怎么還有那么多人被催婚。至于里邊的人想出來,我只能借那一句話: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