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敢相信嗎?唐朝的離婚協議書寫的居然比婚書還深情
在快節奏的現代生活中,離婚似乎總是伴隨著打鬧、指責、爭奪家產等,甚至對簿公堂。然而,當一份來自唐朝的離婚協議書——《放妻書》穿越千年時光,展現在我們面前時,那份溫情與風雅,不禁讓人感嘆:古人分手,真的比婚書還深情!
一、千年前的浪漫與深情
1900年敦煌莫高窟出土了一批珍貴的唐代文獻,其中就包含了十幾封之前很難見到的《放妻書》。這些協議書,簡直顛覆了我們對離婚的認知,就算不互撕,也不應該這么溫柔吧。這些離婚協議書以細膩的筆觸,描繪了夫妻從相知相守到緣盡分飛的整個過程,字里行間流露出對過去的懷念、對現實的無奈,以及對未來的美好祝愿。
“蓋說夫妻之緣,伉儷情深,恩深義重。論談共被之因,幽懷合巹之歡。”開篇便是對婚姻美好的贊頌,夫妻如鴛鴦雙飛,恩愛極重,二體一心。然而,當愛情不再,矛盾累積,他們選擇以一種平和而體面的方式結束這段關系:“若結緣不合,想是前世怨家。反目生怨,故來相對。”沒有惡語相向,沒有財產紛爭,只有對過往的釋懷和對未來的期許。不僅是唐代婚姻制度的見證,更是古人情感世界的真實寫照。
二、分手雖不光彩但可以很體面
一封協議書是這么寫的:“愿妻娘子相離之后,重梳蟬鬢,美掃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選聘高官之主,弄影庭前,美效琴瑟合韻之態。”這么男子或許真的愛她,但又因為種種原因不得不分開,就希望妻子在離婚后能夠重拾美麗,再覓良緣,過上幸福美滿的生活。更有甚者,男方還承諾負擔女方離婚后三年的衣糧,并附上“伏愿娘子千秋萬歲”的祝福。這樣的分手,這樣的胸懷,沒有冰冷與決絕,只有滿滿的溫情與祝福。真的值得現代人好好學習。
三、大唐盛世女子地位的提高
眾所周知,大唐的女子地位在我國封建社會算是高的,就看那幾位皇后公主敢去爭奪最高權力就知道,女性的進一步覺醒,社會的多元性包容。這一批《放妻書》的曝光,也讓我們看到了唐朝女性在婚姻中的一定自由。雖然唐代社會仍是男子本位,但法律允許“和離”,即夫妻雙方自愿離婚。這批《放妻書》中顯示,有些協議書是由女方主動提出的,這反映了當時女性在婚姻中的一定話語權。
此外,唐朝女性離婚后再嫁并不被視為失節,這與前朝的“從一而終”和后代的“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形成了鮮明對比。唐朝公主中不乏二婚、三婚者,大才女李冶離婚后更是云游四海,寫下“至親至疏夫妻”的名句。這些現象都表明,唐朝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相對較高,擁有一定的自由選擇權。
結語
唐朝的《放妻書》是一份離婚協議書,它結束了兩個人的婚姻關系,更是一份對未來對曾經枕邊人的祝福,他代表了那個時代人的豁達與包容。在這個快節奏的時代里,讓我們不妨放慢腳步,細細品味這份來自千年前的浪漫與溫情吧!
何為包容,這就是,何為盛世,這就是,何為自信,這就是。何為大唐盛世,這就是。
聲明:本站所有文章資源內容,如無特殊說明或標注,均為采集網絡資源。如若本站內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權益,可聯系本站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