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張店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發布的預付式消費調研報告中顯示,目前,預付式消費在美容美發、教育培訓、健身養生、洗車等服務消費領域多見,其他行業也不乏有預付式消費模式。但由于預付式消費周期較長,在經營者與消費者雙方信息不對稱,特別是信用管理機制不健全的背景下,極易引發經營、道德等方面的風險,從而產生糾紛。從今年上半年受理的投訴咨詢數據來看,涉預付式消費的投訴逐年遞增,但調解的成功率偏低。張店區消保委提醒消費者,不能輕信商家的口頭承諾,辦理預付卡時要與商家簽訂合同,一次性充值金額不宜過多。

警惕預付式消費五大“頑疾”

當前,預付式消費存在的問題主要包括服務承諾兌現差、辦卡容易退卡難、權益受損舉證難、主體變更履約難、發生糾紛調解難度大。

通過調查發現,商家通常以高額折扣優惠等誘餌吸引消費者,消費者辦卡后才發現有些原來約定的承諾難以兌現。很多消費卡上都印有“一經售出,概不退款”、“最終解釋權屬本店”、“此卡丟失,本店概不負責”等格式條款屢見不鮮,而面對“霸王條款”,消費者根本沒有商量的余地。大多預付式消費不簽訂書式合同,經營者與消費者雙方的權利義務多采取口頭形式,缺乏詳細、明確的書面約定。一旦發生消費糾紛,因為沒有詳細明確的書面約定,消費者往往處于“空口無憑”的尷尬地位。

商家由于經營不善等原因會出現轉讓經營權的問題,后繼者往往以不了解情況或“事不關己”為由拒絕履行先前的預付式消費義務。此外,看上去生意挺不錯的店,一夜之間“關門”,這種風險往往使消費者的預付費打了水漂,且投訴無主。

據介紹,預付資金的本質是購買商品(或服務)的預付款。消費者在購卡享受各種優惠的同時,應當了解,預付款不同于“定金”,它只是提前支付購買商品(或服務)的款項,對交易雙方并無其他懲罰性約束作用,一旦經營者不能履行交易約定,消費者只能要求經營者退還預付款。從實際投訴調解情況看,由于消費者在預付時均享受了不同程度的優惠,如辦卡后打幾折、充多少送多少、附贈禮品、贈送項目等。在余額認定方面,消費者、經營者極易產生分歧,導致調解難度增大。

法律法規不完善

準入門檻過低

從目前登記注冊情況看,對預付式經營模式沒有設置前置條件,準入門坎低,誰都可以進行預付式經營模式。因此,給預付式經營的監管帶來一定難度。造成預付式經營行業良莠不齊的局面,給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機。有些人以優惠方式吸引消費者參加預付式消費,收款后關門跑路,名為預付式消費,實為詐騙。但因數額不大,消費者怕麻煩,也無從查找經營者,最后也就不了了之。

消費者參加預付式消費時,大多數沒有和商家簽訂預付式消費合同;即使有的簽訂了合同但是由于在和商家簽訂合同時處于被動地位,往往簽訂的合同存在霸王條款,后期商家也存在隨意變更合同內容的行為。

我國目前規范預付式消費的唯一的一部法律法規是商務部在2023年11月1日實施的《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由于這部規章只將零售、住宿和餐飲、居民服務三大行業納入監管范圍,而且將經營主體為個體工商戶的排除在外,往往這部分主體才是投訴的重災區。而現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合同法》、《民法通則》中,雖對預付卡的消費支付方式制定了相關規定,但由于這些規定相對于形勢的發展比較滯后,處理起預付式消費的糾紛“力不從心”。中國現行的法律法規對預付式消費的促銷方式、售后服務及退貨制度等行為的監管還沒有明確規定,對發卡單位的資質、規模等也沒有具體要求。對此,相關部門應完善信用監管體系,加強對存在失信行為的企業的監管,及時將“關門”、“跑路”等行為的企業列入失信“黑名單”;對經營者實施信用約束,逐步實現個人誠信狀況信息共享,全網公示,真正發揮信用監管的優勢。建立不良企業信息披露制度,加大對失信主體的執法力度,實施懲罰性賠償,讓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將商家信用和銀行信用相結合,將銀行作為商家和持卡者的中介橋梁,建立保證金制度。發卡商家向銀行專門賬戶按一定比例存入保證金,并由銀行進行監控。一旦消費者權益受損,可從此賬戶中先行給予賠償。

預付式消費需謹慎

簽訂合同是關鍵

張店區消保委提醒消費者,一定要理性消費,準確判斷自己的需求。冷靜地分析哪些是近期會頻繁發生的消費,針對這一類消費考慮辦理預付卡,要控制消費沖動,尤其不要被經營者的大幅度折扣吸引,因為折扣實質上是壓縮經營者的利潤空間,而沒有利潤或利潤極少的經營活動是難以為繼的。

在選擇預付式消費之前,消費者應當先了解經營者的情況,如是否向商務部門備案,是否證照齊全等;核對備案事項、執照登記事項是否與實際一致等;盡量選擇規模大、證照齊全、經營狀況較好、服務質量佳、誠信度好的商家,不要因為輕信商家廣告宣傳和優惠幅度大而忽視了潛在風險,使自己權益受到損害。

在辦理預付卡時,消費者不能輕信商家的口頭承諾,在合同中詳細約定預付卡的使用范圍、有效期限、服務項目、退款條件、違約責任等條款,同時要特別注意終止服務、轉讓等限制性約定,以免日后發生糾紛無據給維權帶來困難。

在辦理預付卡時應根據自己的實際需要,科學理性購買預付式消費卡,一次性充值金額不宜過多,一次性存入的金額應當與每次消費所需的金額保持一個合理的比例,謹慎選擇金額過大,服務期限過長的預付式消費,應選擇金額較小,期限較短的預付費卡,即便商家出現因經營不善關門、轉讓等情況,造成的個人損失也小。

消費者要注意記錄經營者所持營業執照上的準確名稱,保管好經營者的有關合同、宣傳冊頁、預付卡協議、付款憑證和個人消費記錄等,當發現商家有異常情況時,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咨詢、投訴或舉報,有效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