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杭州鄒祺明律師,這期節目我們討論打官司,多少錢法院才受理案件,有無金額要求?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向法院起訴應當符合以下條件,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從以上的規定可以知道,法院在受理案件時,并沒有對起訴金額有具體要求,只要滿足法院的受理條件,法院就應當受理案件。

另外,有些糾紛案件,確實存在沒有金額,比如要求判決合同無效、部分判決離婚、撤銷合同案件、房產糾紛中要求協助辦理過戶登記案件這些都沒有金額的要求,法院還是會受理。

我手上有個案件就是要求對方返還5分錢的案件,加上要求欺詐賠償總共的金額只有500元零五分錢,法院已經受理。所以只要有充分的證據,有被告的身份信息,不管是幾百幾千還是一兩萬都可以向法院起訴,無非就是在起訴時不請律師,自己親自辦理,少了一部分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