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產期及哺乳期三個特定時期的女職工,我們稱之為“三期女職工”。三期女職工除了大家耳熟能詳的產假外,其實還享有更多的休假權利,但是許多女職工并不知道。那么都有哪些假呢?一起看看吧!關注星火保,了解更多你不知道的社保福利。

一、產假:最高可休208天

我國產假天數最低為98天+30天/15天(獎勵)+15天/30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

不過各地對產假天數的規定并不相同,比如深圳女職工的產假最高達到208天:順產是98(國家規定)+80(省條例獎勵)=178天。難產是98+80+30=208天。

二、產檢假

女職工懷孕期間在勞動時間內到醫院進行產檢,應該算作勞動時間,不應該以病假、缺勤等理由扣除工資。

一般來說,懷孕第1-7個月,每個月可享受1天假期;懷孕第8個月,每月可享受2天產檢假;懷孕9個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預產假中。

三、產前工間休息

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每天工間可以休息1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

四、流產假

不滿4個月發生流產,可休息15-30天;滿4個月發生流產,可休息42天。各地也有自己的詳細規定。

五、產前假

女職工妊娠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2.5個月。如經二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證明有習慣性流產史、嚴重的妊娠綜合癥、妊娠合并癥等可能影響政策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請,單位應當批準其2.5個月的產前假。

六、授乳假

產后嬰兒1周歲內,每天享有2次收入時間,每次30分鐘,可合并使用。

七、哺乳假

產假期滿,如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6個半月哺乳假。

經二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證明患有產后嚴重影響母嬰身體健康疾病的,本人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批準其6個半月的哺乳假。

女職工在享受哺乳假期間的工資按本人產假工資(具體是指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全部工資收入)的80%發給。

八、保胎假

醫生開證明,按病假待遇。

所以,其實孕婦不是只能享受產假,不同階段可以申請不同的休假,這是勞動法給予在職女性的合理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