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除違法建設過程當中有一些例外,委托我們律師辦理的案件,包括咨詢我們律所的企業,普遍存在的一些例外的情況。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情形一、依法辦理了集體土地使用證,但是由于規劃或政策的變化導致要進行拆遷,比如說以前是工業用地,現在的規劃已經調整為綠地或者住宅用地等等或者商業用地,不再符合原來辦理的集體土地證上的一些規劃,導致土地上的建筑成了違建要進行拆除這類的。應當對這類企業進行補償。因為不是企業違法,而是政策規劃的調整,依據信賴保護原則的規定,應當進行補償。

情形二、招商引資和行政部門有相關約定的情況。有很多企業都是鎮里或者縣里的招商引資企業。在招商引資的協議條款中,或者是在當時主管部門的招商引資文件中都有類似的規定,比如說先入駐再補辦手續。當時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所以,大家都可以開辟一些綠色通道,可以進行建設,那么這類的企業有約定的、還沒有及時辦理手續的,按違建拆遷肯定是不對的。

根據《城鄉規劃法》的規定,主要是依據關于產權保護的意見的相關規定,如果行政機關已經約定了要應當積極地為企業去辦理手續,如果不辦理就是違約,行政部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或者補償責任。也就是說這一類的企業以違建名義拆除的,應當進行補償。

情形三、也是律師接觸比較多的,例如,在2008年之前,根據《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的規定,如何進行建房的,必須向村委會提出申請,村委會報鎮里,鎮里再經過相關的程序報給相關部門批準。那么起初的“報”,也就是對企業來說,你的義務只是報給村里,如果相關部門怠于履行法律規定的相關義務的話,造成的損失應當由相關部門村里或者其他相關部門來承擔。

第十八條 農村村民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建住宅的,應當先向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提出建房申請,經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后,按照下列審批程序辦理:

(一)需要使用耕地的,經鄉級人民政府審核、縣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并出具選址意見書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用地,經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由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劃撥土地;

(二)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內空閑地和其他土地的,由鄉級人民政府根據村莊、集鎮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批準。

城鎮非農業戶口居民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需要使用集體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應當經其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同意后,依照前款第(一)項規定的審批程序辦理。

當然還有很多其他的情況,就不一一列舉了。因為企業的狀況是千差萬別的,每個企業對應的解決方案都是不一樣的。那么,對于上述這些例外,企業如果按違建來拆的,顯然是不合適的。如果是以此拆除的,那么,應當對這類的企業進行補償。如何進行補償呢?

首先,對于固定資產的補償,一般按照重置成新的價格。什么是重置成新價格?也就是說重新按現在的人工、現在的建筑材料成本建設起來這樣的建筑需要多少費用,這就是重置的意思。

其次,對于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包括員工工資、停業期間的利潤損失、原材料半成品的損失,包括一些無形資產的損失等等。

第三,搬遷過渡安置費。搬遷過渡安置費,大家比較好理解。

在遇征地拆遷時,一旦自身合法權益受損要勇于采取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拆遷案件中,專業的律師至關重要。

如果在征地拆遷過程中,對安置補償有異議,可以怎么做呢?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決定、征收補償決定等具體行政行為的60日內提起行政復議,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如果房子被強拆,要在知道強拆之日的6個月內提起訴訟。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難案件可免費分析。如果您沒有與該主管部門協商好補償條件,可以咨詢征地拆遷律師,或者請律師介入,運用法律知識與主管部門協商談判,爭取獲得公平、滿意的補償。

本文法律知識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議,如遇同類問題應當具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