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福利房算夫妻共同財產嗎?繼承的房產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單位福利房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福利房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或者是婚前取得但雙方約定婚后歸雙方共同所有的,則福利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婚前取得且雙方沒有特殊約定的,則該福利房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
夫妻雙方離婚后單位福利房算夫妻共同財產嗎?繼承的房產算夫妻共同財產嗎?,房子怎么分首先要區分房產是屬于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屬于一方個人財產,則離婚時不進行分割,仍歸一方所有;如果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則雙方自行協商如何分割,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需要注意如果是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則法院判決時不宜判處房屋歸屬,可以先判決由一方使用房產,待取得房產證后另行起訴。
還需要注意一種特殊情況是,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購買的,則離婚時按照雙方父母出資比例分割該房產。
繼承的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繼承得來的遺產房不一定必然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被繼承人在遺囑中指明某項遺產只歸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贈與人在贈與合同中確定某項財產只贈給夫或妻一方,這種情況下,法律應當尊重被繼承人和贈與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繼承的遺產和接受的贈與物不能作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免責聲明:本文系轉載自其它媒體,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旨在傳遞信息,不代表本站的觀點、立場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需轉載,請聯系原作者。如果來源標注有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等其他原因不想在本站發布,來信即刪。
聲明:本站所有文章資源內容,如無特殊說明或標注,均為采集網絡資源。如若本站內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權益,可聯系本站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