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糾紛案件的訴訟費用收取標準有哪些
一、繼承糾紛案件的訴訟費用收取標準有哪些
遺產繼承案的訴訟費收取標準如下: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遺產繼承訴訟流程
遺產繼承訴訟流程如下:
1.遞交訴訟狀;
2.法院經審查受理后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并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找法網提醒您,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三、遺產訴訟費由誰承擔
找法網提醒您,根據《訴訟費用繳納辦法》第二十九條,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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