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公租房能不能行使業主權利

1、住公租房能行使業主的部分權利,我國法律規定,業主是對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所有權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2、但公租房不能進行買賣,只能進行租賃,也就是說承租人只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三條 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為由不履行義務。業主轉讓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其對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一并轉讓。

第二百七十二條 業主對其建筑物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二、公房承租權是否可以買賣

1、公租房承租權不可以上市買賣。

2、公租房以5年為為一個期限,租住者去購買改善住宅房的時候,能夠退掉公租房。或者業主租住滿5年后,能夠以成本價 銀行利購買購自住。

3、購買時能夠選擇一次性付款或許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房錢,分期付款時,未付款面積依照規則交納房錢。

4、公租房不可以上市買賣,采購人需求轉讓的,由公租房所在的單位組織回購,回購報價為原銷售報價 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息,不會跟著房價的上漲而上漲。

綜合上面所說的,承租權就是承租人所獲得租憑房子的一種權利,對于此權利是不能隨便進行買賣的,但對于承租人是有請求購買的權利,同時也要確定此公房是屬于交易的條件,所以,在處理的時候是可以多咨詢一下當地的相關部門,這樣才能確保自己的權益。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或者到北京律師網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