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虛假房產廣告的規定是什么

第二十八條廣告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構成虛假廣告。

廣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虛假廣告:

(一)商品或者服務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規格、成分、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或者服務的內容、提供者、形式、質量、價格、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以及與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允諾等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的;

(三)使用虛構、偽造或者無法驗證的科研成果、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信息作證明材料的;

(四)虛構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效果的;

(五)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其他情形。

房地產廣告的其他規定

另外,房地產廣告不得含有風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內容,對項目情況進行的說明、渲染,不得有悖社會風尚。該規定對房地產廣告涉及的具體問題也做了具體規定:

1、房地產廣告中涉及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所有或者使用的基本單位應當已有實際意義的完整的生產、生活空間;

2、房地產廣告中對價格有表示的,應當清楚表示為實際的銷售價格,明示價格的有效期限;

3、房地產中表現項目位置,應以從該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現有交通干道的實際距離表示,不得以所需時間來表示距離,房地產廣告中的項目位置示意圖,應當準確、清楚、比例恰當;

4、房地產廣告中涉及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及其他市政條件等,如在規劃或者建設中,應當在廣告中注明;

5、房地產廣告中涉及面積的,應當表明是建筑面積或者使用面積;

6、房地產廣告涉及內部結構、裝修裝飾的,應當真實、準確,預售、預租商品房廣告,不得涉及裝修裝飾內容;

7、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利用其他項目的形象、環境作為本項目的效果;

8、房地產廣告中使用建筑設計效果圖或者模型照片的,應在廣告中注明;

9、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出現融資或者變相融資的內容,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

10、房地產廣告中涉及貸款服務的,應當載明提供貸款的銀行名稱及貸款額度、年期;

11、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含有廣告主能為入住者辦理戶口、就業、升學等事項的承諾;

12、房地產廣告中涉及尚未實現的物業管理內容,應當在廣告中注明;

13、房地產廣告中涉及資產評估的,應當表明評估單位、估價師、評估時間;使用其他數據、統計資料、文摘、引用語的,應當真實、準確表明出處。

虛假房地產廣告不僅會為我們帶來金錢上的損失,也會給我們帶來一堆意想不到的麻煩,可見,學會界定虛假房地產廣告是非常有必要的。了解虛假房地產廣告的有關規定,仔細辨別虛假房地產廣告,那么對于買房,我們將會買的放心與舒心。以上內容就是科普華君網小編為您整理的有關知識,如果您還有疑惑,歡迎咨詢本網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