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規定,轉讓二手房要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1、雙方當事人必須符合主體資格具體而言,就是房屋的買賣雙方當事人應當具備能夠以自身的行為依法行使權利并且承擔義務的資格。

首先,出賣人和買受人都不是法律禁止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其次,出賣人應是二手房的所有權人,而要獲得房屋的所有權,即要依法辦理過戶,進行產權登記才發生法律效力。

最后,根據登記情況不同法律效力如下:

(1)未辦理過戶登記,即使房屋已實際交付甚至入住,房屋所有權仍然未發生轉移,仍在轉讓方手里。

這個時候,二手房買方不能轉讓該房。

(2)房屋買賣雙方已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買方已取得產權證,雙方尚未實際交付房屋,買方未實際占用、使用該房屋,但房屋的所有權也發生了轉移。

這種情況下,買方可以直接轉讓二手房。

2、雙方當事人轉讓二手房的意思表示真實

3、轉讓二手房不違反政策、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共利益依據《民法典》的規定,進行二手房買賣時,當事人如果不能親自買賣房屋的,可以全權委托代理人處理房屋買賣事宜,全權委托時要出具委托書,載明委托的期限、權限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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