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銀行開立帳戶:香港銀行一般要求公司所有董事親自到銀行辦理開戶手續,戶口簽署人或公司董事如果是中國內地人士,必須持有中國護照或來往港澳通行證方可辦理開戶。應帶備公司文件及相關資料。

董事不去香港開立銀行帳戶的方法:由于有些董事不方便直接到香港銀行開戶,他們可以在香港銀行設在中國境內的分行簽署開戶檔(俗稱簽名見證),等到分銀行把檔送到香港總行后,我們再到總行代為辦理開戶手續。由于此類開戶較為復雜,開戶前可向我們查詢。

在中國境內外資銀行開立帳戶:如果您沒有護照,您可以到香港銀行設在中國境內的分行開立離岸戶口。戶口簽署人及非戶口簽署人只要擁有中國內地身份證即可辦理。開戶人應帶備相關的證件資料。

開立銀行帳戶所需資料:董事的身份證明文件(身份證明或護照) 正本/商業登記正本/注冊證書正本/公司章程正本/公司章程/會議記錄正本/會計師簽署的開戶檔/存入新戶頭的現金/銀行會開出的資信證明正本(資信證明應含有:開戶人姓名、護照或身份證號、開戶日期、存款額、和"銀行來往記錄良好"字樣) 。

銀行開戶服務內容:推薦開戶銀行、安排向開戶銀行發出簽名見證指示函、準備會計師或顧問簽署的開戶證明、準備銀行開戶申請書、到銀行協助客戶辦理公司開戶。

不同銀行對客戶開立香港銀行公司戶口之具體要求并不相同,總括來說,一般主要有以下幾項要求:

1. 公司董事需持護照(非身份證);

2. 公司董事需親身前來香港銀行見證護照及簽字式樣;

3. 董事提供本身個人銀行介紹信(任何銀行皆可),內容注明開戶年期及閣下為優良客戶或并無不良記錄;

4. 提供本身業務上的證明,例如公司合約、發票等證明;

5. 由顧問或會計師發函予開戶銀行;

6. 提供股東、董事地址證明(水電地址證明單或手機電話地址證明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