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紙黑字,你們憑什么不承認?”北京海淀,老人劉某一生未婚也無子女,年紀大些后,一直是保姆照顧她生活起居,于是她在97歲的時候,在日記里寫道北京一保姆拿著老人日記欲繼承老人的遺產,被法院駁回訴求,我過世后,送一部分錢給保姆,也算是全了兩人多年來相伴之情。

然而,劉某過世后,她的12個兄弟姐妹以及兄弟姐妹的子女,便把她180萬元存款和利息分走了,一分錢沒給保姆留。

保姆氣憤不過,就一紙訴狀,將他們12人告上法庭。保姆表示:平日里你們都不來看望一下劉某,現在劉某走了,日記本上白紙黑字寫著,要留一部分錢給我,你們憑什么不按照遺囑執行?

法庭上,12人雖然認可該日記是劉某親筆所寫,但是,他們認為寫在日記上的文字不算遺囑,不符合遺囑的形式要件,法院應當駁回保姆的訴訟請求。

本案的爭議焦點有兩個,第一,劉某日記里寫的內容,是否屬于遺囑,是否應當分一部分給保姆?第二,繼承遺產的多是劉某兄弟姐妹的子女,他們是否有權繼承遺產 。

本案的原告、被告都不否認日記的真實性,保姆提出,日記里的內容屬于劉某真實意思表示,對方也沒有異議。但本案是遺囑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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