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一方去世繼承要繳稅嗎?
一、如果夫妻一方去世繼承要繳稅嗎?
目前我國繼承遺產暫時還不需要交稅,因此我國沒有遺產稅。一般情況下,繼承遺產并不需要交稅,但是如果繼承的遺產是房屋時,辦理房屋過戶過程中,所以需要交納契稅,大約在1%到3%之間。但是如果是通過法定繼承的方式繼承的房產,那么免征契稅。繼承其他方面的財產是不需要繳稅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契稅。
二、申請繼承公證的材料有哪些?
(一)當事人的身份證件;
(二)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三)全部法定繼承人的基本情況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
(四)其他繼承人已經死亡的,應當提交其死亡證明和其全部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
(五)繼承記名財產的,應當提交財產權屬(權利)憑證原件;
(六)被繼承人生前有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的,應當提交其全部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原件;
(七)被繼承人生前與配偶有夫妻財產約定的,應當提交書面約定協議;
(八)繼承人中有放棄繼承的,應當提交其作出放棄繼承表示的聲明書;
(九)委托他人代理申辦公證的,應當提交經公證的委托書;
(十)監護人代理申辦公證的,應當提交監護資格證明。
三、繼承遺產有時間限制嗎?
繼承遺產沒有時間限制,但是如果是受遺贈的,是有時間限制的。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如果夫妻一方去世繼承要繳稅嗎?,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根據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的規定,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繼承遺產是沒有時間限制的,但是如果是贈與的形式的話就需要在六十天的時間內做出決定是否要接受贈與人的贈與。如果要申請繼承公證的話,需要提交繼承人的身份證原件;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房產所屬權和銀行賬戶等相關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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