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付房租解除合同需要提前多久

只要不付房租可以按照合同規定來解除合同,具體時間按照合同規定來執行。

如果沒有約定,應當按照民法典的規定,先催告并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內支付未交的租金,承租人在這個期限內仍未支付的話,出租人可以解除租房合同。

那么這個催告的期限多久算合理呢,合同法對此并沒有明確的規定,應結合實際情況而定,一般來說一個月左右的時間比較合理。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條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三條 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請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張權利的,承租人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

第七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賃物無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賃物被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賃物權屬有爭議;

(三)租賃物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關于使用條件的強制性規定情形。

通過小編的介紹,我們可以了解到對于租金逾期未付可以提前多久解除租房合同需要看合同上面的約定是怎樣的,一般按照合同協議來進行。以上這些科普華君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內容,如果還有什么疑問,可以咨詢科普華君網相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