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可以買賣房屋嗎
1、什么是商品房預售?
房屋預售也稱商品房預售,樓花買賣,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購房者約定,由購房者交付定金或預付款,而在未來一定日期擁有現房的房產交易行為。其實質是房屋期貨買賣,買賣的只是房屋的一張期貨合約。它與成品房的買賣已成為我國商品房市場中的兩種主要的房屋銷售形式。
2、無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可以買嗎?
我國對商品房預售實行預售許可制度,開發經營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依法向城市、縣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后才可進行預售。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但現實中,由于種種原因,開發商卻經常違法操作,在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與購房者簽訂買賣合同,預售商品房,嚴重損害購房者的合法權益,由此引發了許多糾紛。
房屋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認定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商品房預售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于有關的工程建設。根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九條:開發經營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承購人出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售樓廣告和說明書必須載明《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批準文號。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而開發商在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條件下,違規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此買賣合同的訂立違反了我國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屬無效合同。
由此可見,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如果開發商與購房者簽訂了預售合同,那么,這份房屋買賣合同是無效的。因此,您在買房前應該查看所購房屋的的證件是否齊全,如果不齊全,千萬不要考慮這些問題房,防止日后帶來的不必要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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