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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課堂★

作為父母的要立遺囑,除了公證遺囑外,還有哪些遺囑也具有法律效力呢?

律師你好!母親現在91歲了除了公證遺囑,這樣立遺囑同樣具有法律效力!,可以遺囑公證嗎?如果她自己寫不了,那母親口述由別人代筆,可以嗎?以防萬一,需要證明她神志清楚嗎?

嚴嫣律師

團隊

李玉環律師

解答:

如果老人現在神志清楚,是可以訂立遺囑,如果寫不了,可以請其他人代書遺囑,但是代書遺囑要符合法定程序,否則遺囑無效。

關于遺囑

這些知識你也要了解!

根據《繼承法》第十七條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

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以上遺囑均為法律規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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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法律問題免費解答

本次由嚴嫣律師團隊

-李玉環律師解答-

律師你好!我媽今年85歲,有一處產權房。產證上原先就她一人名字!她有三女一兒一個孫子,今年春節2月份,我媽(弟弟和侄子知情)在我們其它姐妹未知情況下,把產證上名字改成孫子了,并且還付了房產稅(因為孫子已經三十幾歲了,他父母買房時產證上寫三人名字)。現在我媽想反悔了,整天悶悶不樂!覺得當時在兄弟唆伎下,頭腦發熱、一時沖動,就把自己變成了無房戶,老了自己的權益保障都沒了!是不是可以重新更改?或者再把名字寫進去??

房產證現在有孫子的名字的話,那說明這套房子的所有權已經轉到孫子手里。孫子合法占有并所有這套房子。簡單來說,房子已經是孫子的了。如果當時辦理過戶的時候是以贈與的形式,那除非房產證上的孫子愿意,否則,她是沒法拿回房產的;如果是以買賣的形式辦理的產權過戶手續,那可以要求孫子支付購房款。

律師請教一下,我家房產證有媽媽、哥哥和我三人。現我哥哥突然去世,那他的份額是歸母親所有嗎?我現在有點搞不清楚到底怎么弄,請律師幫忙指點一下,謝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對法定繼承的規定如下: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所以你哥哥的遺產應該歸他的父母、配偶子女(如果有)來繼承。

律師你好,想請問你我現在住的房子是租賃房,房子是之前去世的老公單位分的,現在要碰到動遷了。我再婚的老公戶口遷入,但從未住過,他自己別處有房子的,那么動遷了他有份嗎?如果他死了,他兒子能繼承嗎?(我們是再婚)這個動遷了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你再婚的老公如果沒有入住這套房子,那他是不享受拆遷利益。

律師您好!有一套產權房,房產證上是我與父親兩個人的名字。現在我想退出,放棄房子的所有權,將我的名字改成母親的名字。請問怎么辦手續最經濟?具體怎么做?

一般房屋所有權變更,主要是基于買賣、贈與與繼承,其中繼承稅最少但是需要滿足一定條件,贈與需要交納的稅最多。

律師好!我家是動遷房,現父母已去世,房產證上有父母親名字和我的名字。聽說要繳遺產稅,是嗎?

我們國家目前還沒有遺產稅。即使后續頒布遺產稅的法規,法不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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