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經常會在香港電影里看到,一些有權有勢的人或者黑社會會利用地下賭場“洗錢”,那么,你有沒有想過,他們是怎么“洗錢”的,黑錢是怎么變白的?

洗錢首次出現于20世紀20年代美國一個龐大的有組織犯罪集團,這個犯罪團伙利用美國經濟中所使用的大規模生產技術,發展自己的犯罪企業,謀取暴利。該組織專門購買了一臺投幣洗衣機,為顧客洗衣服并收取現金,同時將這部分收入連同其犯罪收入一起申報納稅,使非法收入變為合法收入,黑錢也就洗“白”了。

接下來該說說洗錢的危害了。顧名思義,和錢有關就和經濟關系密切。主要有以下幾點:

1.洗錢從來不是孤立發生的,對象往往是上游犯罪得來的黑錢。它不僅掩蓋了上游犯罪,妨礙司法追究,還反過來加強了犯罪集團的經濟實力,為其繼續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提供了資本。世界上一些國家和地區的恐怖主義組織,他們的資金來源大多是洗錢所得。

2. 洗錢嚴重侵犯金融秩序和社會經濟管理秩序,還侵犯了國家正常的金融管理活動及外匯管理的相關規定,破壞國家的經濟、政治、社會基礎。

3.黑錢的擁有者利用其資金優勢加強對政府的侵蝕,對金融機構的控制,進而加劇社會風氣的毒化和腐敗。

鑒于洗錢罪的嚴重危害,我國刑法對此作出了明確的規定。第一百九十一條: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為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沒收實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一)提供資金賬戶的;

(二)協助將財產轉換為現金或者金融票據的;

(三)通過轉賬或者其他結算方式協助資金轉移的;

(四)協助將資金匯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質和來源的。

法條中列舉的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便是上文中所提到的七種上游犯罪。

近年來,P2P等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頻發,非法集資領域犯罪涉案數額巨大,往往會衍生洗錢犯罪。今年四月份,浙江一個90后小伙子就因涉嫌洗錢罪被提起公訴。而這位小伙除了辦一張銀行卡給公司用之外什么都沒做。經過調查,原來他的銀行卡被公司用作P2P第三方支付平臺賬戶,并轉到公司控制的其他賬戶。僅僅一年時間,該銀行卡就被轉入一億多元。目前案件仍在審理中。

此外,利用拍影視劇洗錢也是近年新興洗錢方式。由于電影行業投資來源模糊不清,內部賬目混亂繁雜,洗錢者正是利用這一點來達到轉移資產的目的。甚至在票房上也可作文章,繞過廣電總局監管的票務聯網系統也是常用的手段。

為了預防洗錢活動,維護金融秩序,遏制洗錢犯罪及相關犯罪,我國于2006年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自2007年開始施行。未來該法的修訂會對支付機構要求更加嚴格。

最后,推薦給大家一部評分很高的關于洗錢的影視劇——《黑錢勝地》(Ozark),會讓你對洗錢有更加深刻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