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奪罪構成要件及本質特征的新解釋(搶奪罪構成要件及本質是什么)
搶奪罪認定標準是搶奪公私財物。搶奪公私財物,必須要求數額較大,才構成犯罪。
法律規定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搶奪罪】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搶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搶奪罪的認定標準是什么?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本罪的犯罪對象是一般的財物,如金錢、物品等,不包括槍支、彈藥、公文、證件、印章等特殊物品,否則不構成本罪。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乘人不備,出其不意,公然對財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數額較大的財物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為本罪主體。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財物。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侵害公私財產的結果,并且希望這種結果發生。至于搶奪的動機可能是多種多樣的,例如為了自己享有而搶奪,為了幫別人而搶奪,不管犯罪的動機如何等。只要行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就具備了搶奪罪的主觀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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