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外觀專利侵權的賠償標準一般是在5000元以上至30萬以下之間確定,最高的賠償金額不能超過50萬元。對與專利侵權的行為我國在法律方面制定了相應的條款來制約,同時對于受侵害的一方的損失我國的法律上也有了相應的賠償標準。

一、外觀專利侵權一般賠多少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

第二十一條:“沒有專利許可使用費可以參照或者專利許可使用費明顯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別、侵權人侵權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幣50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確定賠償數額,最多不得超過人民幣50萬元。”

第二十條第三款:“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可以根據該侵權產品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乘以每件侵權產品的合理利潤所得之積計算。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權人的營業利潤計算,對于完全以侵權為業的侵權人,可以按照銷售利潤計算。”

第二十條第二款:“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可以根據專利權人的專利產品因侵權所造成銷售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專利產品的合理利潤所得之積計算。權利人銷售量減少的總數難以確定的,侵權產品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乘以每件專利產品的合理利潤所得之積可以視為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

在打專利官司期間賣著產品是不允許的,在在打專利官司期間,是還無法確定該專利權屬于哪一方的,如果還在進行銷售的,將屬于違法行為,當然最好是收集相關證據材料,早點讓該案件結束。

二、專利官司期間還可以賣產品嗎

對于在專利官司期間,應該停止對產品的銷售,然后進行以下行為:

1、先到專利局或委托代理機構檢索對方的專利文件,并請代理人或律師對產品和專利文件中的權利要求書或外觀設計圖片進行技術對比,判斷侵權的可能性。

2、在判斷產品有侵犯他人專利權的嫌疑后,應對對方的專利進行有關無效檢索,收集對方專利申請日以前的有關相同或接近的技術,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宣告該專利權無效,并要求法院中止審理,直到專利復審委托員做出審查決定;如果收到的有關證據對自己明顯不利,應及時采取必要措施,停止繼續生產和銷售該產品。

3、開展針對該專利技術的技術研究,開發出技術更先進,技術效果更好的產品并及時申請專利,通過交叉許可的途徑取得該專利的使用權,吸取教訓,開放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

可以概括為兩種方式:一種是雙方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或不愿意協商的,則可采取第二種方式,請求當地管理專利工作部門處理。管理專利工作部門認為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