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固定資產稅率是多少(一般納稅人出售固定資產的稅率是多少)
出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該是在很多公司都會發生的,那么出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稅率是多少呢?如果大家對這部分的內容不了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出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的稅率是多少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90號)、(國稅函〔2009〕90號)
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適用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政策的,可以放棄減稅,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并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這樣購買方就可以抵扣進項稅額了。
注意事項:
1.納稅人根據自己實際情況選擇是否放棄減稅,一旦放棄減稅,36個月內不能再申請減稅;
2.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跟納稅人銷售舊貨不一樣,納稅人銷售舊貨,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自行開具或者由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出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怎么繳稅
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按下列公式確定銷售額和應納稅額(稅率按3%減按2%征收)
計算公式為: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3%),應納稅額=銷售額×2%
根據(國稅函〔2009〕90號)第四條第二款
如果是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其他固定資產,應區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稅:
1.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
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4.一般納稅人(原營業稅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資產,按照現行舊貨相關增值稅政策執行。
以上就是有關出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的有關知識點,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有關的會計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聲明:本站所有文章資源內容,如無特殊說明或標注,均為采集網絡資源。如若本站內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權益,可聯系本站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