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無罪釋放幾率大嗎(刑事拘留無罪釋放幾率高嗎)
刑拘無罪概率
根據(jù)2023最高檢工作報告,各級檢察機關對不構成犯罪或證據(jù)不足的決定不批捕168458人,不起訴34398人。根據(jù)2023年最高院工作報告,全年各級人民法院判處罪犯142.9萬人,依法宣告517名公訴案件被告人和302名自訴案件被告人無罪。總體來說,2023年刑事案件中,共立案偵查約168458人+34398人+1429000人=1631856人,我們假設這些人都被采取了強制措施。在偵查階段釋放168458人,比例約為10%;審查起訴階段釋放34398人,比例約為2%;審判階段無罪釋放517人,比例約為0.03%。也就是說如果犯罪被抓,從偵查到審查起訴最后到審判階段,被無罪釋放的概率越來越小。在偵查階段,十個被抓的人里約有一個會被無罪釋放,而到了審判階段,一萬個人里只有大約三個人最終會被判無罪。這也是刑事律師一再強調“黃金救援37天”的原因所在,如果不能在被采取強制措施的37天內解決問題,那想要在最后被判無罪需要付出大約333倍的努力。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二條 未經(jīng)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
第十三條 人民法院審判案件,依照本法實行人民陪審員陪審的制度。
第十四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訴訟參與人對于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和偵查人員侵犯公民訴訟權利和人身侮辱的行為,有權提出控告。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jīng)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一)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三)經(jīng)特赦令免除刑罰的;(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規(guī)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刑事拘留有可能無罪釋放嗎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的,但并不表示就一定構成犯罪,
如果經(jīng)偵查證明不構成犯罪的,或經(jīng)法院判決罪名不成立的,都有可能將犯罪嫌疑人予以無罪釋放。
擴展資料:
無罪釋放
根據(jù)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無罪釋放有如下幾種情況:
(1)公安機關對于被拘留的人,依法訊問時發(fā)現(xiàn)其不構成犯罪,必須立即釋放,并發(fā)給釋放證明;
(2)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對于各自決定逮捕的人,公安機關對于經(jīng)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的人,依法訊問時發(fā)現(xiàn)其不構成犯罪,均須立即釋放,并發(fā)給釋放證明;
(3)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或者免予起訴的案件,經(jīng)過審查認為被告人不構成犯罪時,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并立即釋放在押的被告人;
(4)人民法院經(jīng)過審理,認為被告人不構成犯罪,則作出*無罪判決,并在宣告判決后立即釋放在押的被告人。
上述無罪釋放,與如下情況的釋放在法律性質上是不同的:
(1)人民法院根據(jù)免予刑事處分的判決,對在押被告人予以釋放;
(2)人民檢察院根據(jù)免予起訴的決定,對在押被告人予以釋放;
(3)司法機關根據(jù)情況將在押被告人改用取保候審或者監(jiān)視居住,并對其予以釋放。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
第二百四十一條對第一審公訴案件,人民法院審理后,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作出判決、裁定:
(一)起訴指控的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依據(jù)法律認定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成立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
(二)起訴指控的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與審理認定的罪名不一致的,應當按照審理認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決;
(三)案件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依據(jù)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判決宣告被告人無罪;
(四)證據(jù)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以證據(jù)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判決宣告被告人無罪;
(五)案件部分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的,應當作出有罪或者無罪的判決;對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部分,不予認定;
(六)被告人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應當判決宣告被告人不負刑事責任;
(七)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造成危害結果,不予刑事處罰的,應當判決宣告被告人不負刑事責任;
(八)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且不是必須追訴,或者經(jīng)特赦令免除刑罰的,應當裁定終止審理;
(九)被告人死亡的,應當裁定終止審理;根據(jù)已查明的案件事實和認定的證據(jù),能夠確認無罪的,應當判決宣告被告人無罪。
取保后無罪釋放幾率大嗎
法律分析:一般取保候審出來的,判緩刑幾率較大。兩者的條件有一些相近,都適應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事拘留是涉嫌犯罪的一種限制自由的刑事強制措施,行政拘留是一種處罰措施,執(zhí)行完畢后就沒事了,所以兩者是有區(qū)別的,而取保候審是在沒有社會危險性或者可能涉嫌犯罪情節(jié)較輕而采取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二條 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jié)較輕;(二)有悔罪表現(xiàn);(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qū)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jù)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qū)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zhí)行。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
刑事拘留后多久會無罪釋放
刑事拘留 無罪應當立即釋放。 《 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九條第三款規(guī)定: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 批準逮捕 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zhí)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xù)偵查,并且符合 取保候審 、 監(jiān)視居住 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jiān)視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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