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版最新上市條件是什么(創業版的上市條件)
開通創業板條件?
一、申購創業板新股需要什么條件?
申購創業板新股需要的條件為:
存量投資者簽署新的風險揭示書后可繼續參加交易;
增量投資者要求在申請開通權限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于人民幣10萬,且參與證券交易需在24月以上。
開通創業板不需手續費,開通條件也在逐漸放寬,具體每個券商公司放寬條件不同,需要以券商公司的規定為準。
二、創業板新股上市交易新規則?
創業板新股上市交易新規則:創業板新股上市前五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設置漲跌30%、60%兩檔停牌指標、各停牌10分鐘),五個交易日后漲跌幅限制為20%,有盤后定價交易,交易時間為交易日下午15:05-15:30。目前創業板實行注冊制,風險大于主板市場,股票代碼以300開頭。
三、沒開通創業板權限是什么意思?
沒開通創業板權限是指表示其賬戶是沒有開通創業板權限的,也就意味著不可以參與創業板塊的買股。
如果是首次開立創業板,需要客戶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在交易日的交易時間到證券公司現場申請辦理。
主板與創業板上市條件
主板上市條件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創業板上市要求最近兩年連續盈利。
主板和中小創上市的要求:
1、主板的上市要求較高,主要需要滿足這一系列條件:身份上要求公司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盈利方面要求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內,凈利潤都為正而且累計超過人民幣三千萬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五千萬元,或者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三億元,規模上要求發行前公司的股本總額不少于人民幣三千萬元。而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總數的25%,如果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不少于10%。
2、在中小板上市的大部分條件與主板市場是一樣的,只是公司的發行股本規模相對較小,一般在1億以下。
3、創業板上市要求最近兩年連續盈利,且凈利潤累計不少于一千萬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營業收入不少于五千萬元,其中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者為計算依據,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于二千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發行后股本總額不少于三千萬元。
企業創業板上市需要什么條件?
1、發行人應當具備一定的盈利能力。為適應不同類型企業的融資需要,創業板對發行人設置了兩項定量業績指標,以便發行申請人選擇:第一項指標要求發行人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于一千萬元,且持續增長;
第二項指標要求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于五百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于五千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2、發行人應當具有一定規模和存續時間。根據《證券法》第五十條關于申請股票上市的公司股本總額應不少于三千萬元的規定,《管理辦法》要求發行人具備一定的資產規模,具體規定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于兩千萬元,發行后股本不少于三千萬元。
規定發行人具備一定的凈資產和股本規模,有利于控制市場風險。《管理辦法》規定發行人應具有一定的持續經營記錄,具體要求發行人應當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3、發行人應當主營業務突出。創業企業規模小,且處于成長發展階段,如果業務范圍分散,缺乏核心業務,既不利于有效控制風險,也不利于形成核心競爭力。
因此,《管理辦法》要求發行人集中有限的資源主要經營一種業務,并強調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境保護政策。同時,要求募集資金只能用于發展主營業務。
4、對發行人公司治理提出從嚴要求。根據創業板公司特點,在公司治理方面參照主板上市公司從嚴要求,要求董事會下設審計委員會,強化獨立董事職責,并明確控股股東責任。
擴展資料
在創業板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應該遵循以下程序:
1、對企業改制并設立股份有限公司。
擬定改制重組方案,聘請保薦機構(證券公司)和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對改制重組方案進行可行性論證,
對擬改制的資產進行審計、評估、簽署發起人協議和起草公司章程等文件,設置公司內部組織機構,設立股份有限公司。
2、對企業進行盡職調查與輔導。
保薦機構和其他中介機構對公司進行盡職調查、問題診斷、專業培訓和業務指導,學習上市公司必備知識,完善組織結構和內部管理,規范企業行為,明確業務發展目標和募集資金投向,
對照發行上市條件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準備首次公開發行申請文件。目前已取消了為期一年的發行上市輔導的硬性規定。
3、制作申請文件并申報。
企業和所聘請的中介機構,按照證監會的要求制作申請文件,保薦機構進行內核并負責向中國證監會盡職推薦;符合申報條件的,中國證監會在5個工作日內受理申請文件。
4、對申請文件審核。
中國證監會正式受理申請文件后,對申請文件進行初審,同時征求發行人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和國家發改委意見,并向保薦機構反饋審核意見,
保薦機構組織發行人和中介機構對反饋的審核意見進行回復或整改,初審結束后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前,進行申請文件預披露,最后提交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
5、路演、詢價與定價。
發行申請經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通過后,中國證監會進行核準,企業在指定報刊上刊登招股說明摘要及發行公告等信息,證券公司與發行人進行路演,向投資者推介和詢價,并根據詢價結果協商確定發行價格。
6、發行與上市。
根據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發行方式公開發行股票,向證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請,在登記結算公司辦理股份的托管與登記,掛牌上市,上市后由保薦機構按規定負責持續督導。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創業板上市
創業板上市條件 這幾點你應該知道
; 投資者都知道,創業板是交易所滬深市場以外的另一個證券市場,其主要目的是為新興公司提供集資途徑,助其發展和擴展業務。很多新興的公司就很想在創業板上市。本文就為您介紹創業板上市條件。
創業板市場與滬深市場不同,其主要目的是為高科技領域中運作良好、發展前景廣闊、成長性較強的新興中小型公司提供融資場所。但也因為這些公司的不穩定性,它們的風險也相對較大,所以對于這些公司在創業板上市條件如下:
(1)創業板上市條件之基本面
1、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公司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3、公司股東人數不少于200人。
(2)創業板上市條件之股本面
1、發行后股本總額不少于三千萬元;
2、兩年連續盈利,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于一千萬元;或者一年盈利,一年營業收入不少于五千萬元;
3、一期末凈資產不少于兩千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4、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3)創業板上市條件之稅收等方面
1、發行人依法納稅,享受的各項稅收優惠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發行人的經營成果對稅收優惠不存在嚴重依賴;
2、發行人不存在重大償債風險,不存在影響持續經營的擔保、訴訟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項;
3、發行人資產完整,業務及人員、財務、機構獨立,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存在同業競爭,以及嚴重影響公司獨立性或者顯失公允的關聯交易等。
以上為整理的創業板上市條件三大方面,有想法上市的公司可以以此為依據看看自己是否具備創業板上市條件。更多股市相關消息,請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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