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職守罪(刑法第397條第1款),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不正確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
一、《刑法》基本規定 三百九十七條【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玩忽職守罪(刑法第397條第1款),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不正確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
瀆職是指專業服務者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或者行使職權過程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或者徇私舞弊,導致傷害或損失,致使國家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