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戶籍制度改革的深入、撤市設區等相關政策的出臺,杭州對房改購房申請人戶籍要求也進行了調整。

市區城鎮常住戶口調整為市區居民戶口。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杭政函〔2023〕96號)文件精神,自2023年1月1日起,杭州市全面取消農業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為與我市戶籍制度銜接,2023年7月,《出售公有住房若干政策問題解答(二十)》,明確房改購房申請人戶籍要求從原來的城鎮常住戶口調整為市區居民戶口。

房改購房在杭州市區戶籍范圍實現全覆蓋。根據杭州市區區塊劃分調整,市住保房管局分別于2001年、2023年、2023年出臺了《關于允許戶口在蕭山、余杭兩區的職工原在杭州市區承租的公房參加杭州市區房改的通知》(杭房改辦〔2001〕47號)、《關于允許戶口在富陽區承租杭州市區公有住房的職工參加杭州市區房改的通知》(杭住保辦〔2023〕42號)和《出售公有住房若干政策問題解答(二十)》(杭住保辦〔2023〕37號),明確戶口在蕭山、余杭、富陽、臨安并承租杭州市區公有住房的職工,在其他房改政策保持不變的情況下,允許其按杭州市區的公有住房出售政策參加房改購房。也就是說,杭州市區所有區的戶籍居民,均符合主城區房改申請的戶籍要求。

(原標題《杭州調整房改購房申請人戶籍要求 實現市區戶籍范圍全覆蓋》,通訊員 房軒中。編輯盧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