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踐中來看,遺囑的訂立是遺囑人為了防止在其死后,親屬之間對其財產的爭奪而產生一些不必要的矛盾而采取的一種行為。而之所以采用公證遺囑的方式是為了使遺囑在法律的保護下更具有強制性。那么公證遺囑范文格式是怎樣的?以下將由法律快車小編為您進行詳細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公證遺囑范文格式是怎樣的

茲證明__________(應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和現住址)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地點或者公證處),在我和______(可以是其他公證員,也可以是見證人)的面前,立下了前面的遺囑,并在遺囑上簽名(或者蓋章)。

經查,遺囑人的行為和遺囑的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是合法有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省___(縣)公證處

公證員:__________(簽名章或簽名)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公證遺囑時應該注意的問題

1、遺囑是立遺囑人單方的法律行為,因此,必須由立遺囑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無行為能力人不能立遺囑;限制行為能力人必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并與其能力相適應的情況下所做出的遺囑行為才是有效的。

2、立遺囑人應當到遺囑行為發生地或者遺囑人住所地的公證處辦理公證。遺囑人所處分的財產必須為遺囑人所有,其財產的范圍包括動產、不動產和其他有價證券。立遺囑人可以要求見證人在場見證。

3、申請遺囑公證人應當提交的文件包括:

(1)立遺囑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2)立遺囑人處分的財產所有權的證明;

(3)遺囑的草稿等。

4、公證機關應當為遺囑人的遺囑內容保密。

三、公證遺囑的法律效力

公證遺囑的法律效力大于其它形式的遺囑效力。

對此,我國《民法典》中規定: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從第二十條中的這句話(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我們不難理解,公證遺囑的法律效力大于其它遺囑形式的法律效力。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辦理遺囑公證需要立遺囑人親自到其戶籍所在地的公證機關申請辦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遺囑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到公證機關辦理遺囑公證時,可要求公證機關派公證員前往遺囑人所在地辦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遺囑人如果要變更或撤銷原公證遺囑,也必須由原公證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