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張某某到博南鎮勝泉等4個村,向群眾推銷產品,并出示“紅頭文件”。

當天, 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收到“有人拿著某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紅頭文件在轄區內從事營銷活動、懷疑是假文件”的情況報告,第一時間向云南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大理州退役軍人事務局報告。

經上級核實,該文件系偽造文件。隨即,為制止張某某繼續利用偽造文件推銷產品,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迅速采取措施,要求全縣7鄉(鎮)退役軍人服務站通知各村(社區)、小組做好安全防范,發現嫌疑人立即上報并聯系當地派出所。同時,向縣公安局通報情況。

4月20日,博南鎮退役軍人服務站工作人員發現張某某等人在鎮政府大院拿著偽造文件推銷太陽能產品,就打電話向縣公安局博南派出所報警。

經查,河南人張某某于今年3月,到云南境內推銷太陽能光伏庭院燈。為增加銷量,張某某偽造了某省退役軍人事務廳“關于做好‘美麗鄉村?亮化工程’補助活動通知”的文件,用于推銷其產品。

針對張某某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被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拘留8日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