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取消了農業稅(關于取消農業稅的文件)
2006年,涉及9億農民的農業稅以及特產稅和各種附加費全面取消。這是共和國成立56年來最大的惠民政策,也是華夏歷史上幾千來對農民的最大恩惠,這種恩惠,也只有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才能實現。
那么,種地納糧,合情合理,為什么要取消呢?有人認為,是因為農業稅太高,農民負擔太重。也有人說,改革開放到2006年,我國財政收入百分之八十以上靠工商業收入,農業稅收占比已經很少,取消也不影響國家稅收和建設。
真的是這樣嗎?其實根本不是,真正的農業稅并不是很高。
國家農業稅征收并不是按實際產量征收,一是按常年產量(主要指糧食作物)計算計算的農業收入,二是按產品收入計算的農業收入(主要指林業、牧業、果業等)。收入額數一般都是按上三年的平均產量和收入,然后按當時的糧價折合成公糧,統一用公糧(小麥、玉米、稻米)繳納。
當時的全國平均稅收率為常年產量的15.5%,各地情況不同,稅收率也不同。也就是說,農民一畝地收入500斤糧食,繳納75.5斤。按90年代說,一斤小麥0.6元左右,一畝地也就50元左右,一個家庭如果耕種5畝地,農業稅只有250元左右,如果10畝地,大約500元左右農業稅。然而,據了解,2006年以前,農民負擔特別重,一個家庭一年竟然要繳納2000多塊錢。
那么,農業稅很少,農民為什么會繳這么多錢呢?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原來,2006年以前,農民每年要繳納的“公糧”中,除了農業稅,還有特產稅,特別是各種附加費,也叫“三提五統”。具體“三提”: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五統:教育附加費、計劃生育費、優撫費、民兵訓練費、鄉村道路修建費。
其實,稅和費根本是兩碼事,農業稅是國家行為,有法律依據,而費屬于各地政策,沒有法律約束,所以比較亂。一是亂收、多收,二是強行征收。但農民把這些都理解為“農業稅”。
我老家村里一戶農民告訴我,2006年以前的97年,他們家4口人,種了6畝地,每年的農業稅一共300多元,結果各種收費加起來要交2300元。他們交了1500元后,實在交不起,結果,說他們家抗稅。
所以,真正的農業稅并不多,農民也完全承受得起,壓得農民喘不過氣來的是各種“附加費”,比農業稅高10倍不止,農民負擔非常重。因此,2006年全面取消農業稅。
其實,農業稅就像一輛承載很少很輕的車,9億農民就是這輛車的推車者,本來很輕松,但各地把各種攤派費用一股腦兒往這輛車上塞,導致車輛越來越重,農民推不動了。所以,當時真正要全面取消的并非農業稅,而是各種附加費、特別是搭車亂收費和強行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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