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對于納稅人來說,是一個優惠政策特別多的月份,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在出臺政策方面,效率真的非常高。

我能立馬想到的就有兩個,一個是3月4日對小微企業六稅兩費的減免政策,3月22日出臺的擴大增值稅留抵退稅的政策,一個是減免征收,另一個是直接退錢。

而就在3月24日,又一個重磅稅收優惠政策出臺了,這次瞄準的還是增值稅。

按照財稅【2023】第15號關于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的公告,4月1日起,增值稅又要變了,這次是直接免征。

此前關于增值稅的優惠政策有按照3%征收率減按1%計算繳納,還有月度銷售收入不超過15萬、季度不超過45萬的免征增值稅,那么這次相當于是更徹底,直接對3%征收率部分免征,也不設什么15萬的限額,也不需要你交1%了,直接免征!

緊隨這份公告之后,稅務總局就發布了落實15號文的具體操作步驟,結合現有的信息,對朋友們比較關注的兩個問題,我說說自己見解。

第1個問題,3%減按1%繳納的政策還可以用嘛?

按照15號文的規定,該優惠政策延期執行到2023年3月31日,4月1日對3%征收率部分免征增值稅政策實行后,該政策就到期了。

第2個問題,發票怎么開?

因為已經是免征增值稅了,所以享受了免征的優惠政策的話,那么開具的發票就是免稅的普通發票。

那有人問了,客戶就是要專票怎么辦?

你也可以開專票,但是就要按照3%的稅率開具,且按照3%稅率繳納增值稅。

也就是說開專票就不能享受這個免征政策,享受免征政策,就不能開專票,納稅人自己做選擇。

當然,這個選擇,可以對單個客戶來選,比如對A客戶,納稅人選擇開專票,繳納3%稅率,對B客戶,選擇免稅政策,開免稅的普通發票。

第3個問題,稅要如何申報?

之前是有月度不超過15萬、季度不超過45萬免征增值稅的優惠政策,對于小規模納稅人來說,都是按季度來報稅,所以此次申報的時候,要將這個45萬免征增值稅的優惠政策,與本次發布的15號文免征增值稅的數據分開來填報。

舉例來說,A公司季度銷售額是30萬,默認享受的是季度45萬以內免增值稅,那么這30萬銷售額就填在第10欄“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

如果A公司季度銷售額60萬,且都是3%征收率的業務,這個金額已經超過45萬免征增值稅的限額,所以適用的是15號文,對3%征收率的業務免征增值稅,60萬銷售額全部填在第12欄“其他免稅銷售額”。

以上就是對于15號文的解讀,大家注意,是正對的小規模納稅人3%稅率的業務,并不是小規模納稅人所有業務,因為小規模納稅人還是有一些業務稅率不是3%,比如出租不動產,稅率是5%,那就不能適用15號文的免征增值稅優惠,但是可以去適用季度不超過45萬銷售額免征增值稅的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