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有限合伙企業需要什么條件及注冊流程
有限合伙企業是很多創業者會選擇的一種企業類型,由于別離了企業的管理權和出資權,更好地發揮了企業管理方和資金方的優勢。但是,在注冊有限合伙企業的時候,由于對注冊流程的不熟悉,常常容易遭遇到障礙,為繁瑣的程序奔走不已,費時費力。事實上,想要注冊有限合伙企業并不艱難,只需對注冊的流程以及需要留意的事項有足夠的理解就能夠了。所以,下面就來看一下,注冊有限合伙企業需要什么條件,以及流程是怎樣的。

注冊有限合伙企業的條件。

1.有二個以上合伙人(有限合伙企業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伙人設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則的除外)。合伙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整民事行為才能;

2.有書面合伙協議;

3.有合伙人認繳或者實踐繳付的出資;

4.有合伙企業的名稱和消費運營場所;

5.法律、行政法規規則的其他條件。

注冊有限合伙企業流程:

1.提知名稱申請,申請名稱的法定時限為自受理之日起45日內作出能否核準的決議。

2.名稱核準后,即可正式申請設立,法定期限為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在2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準登記或不予登記的決議。

最后,是注冊有限合伙企業需要留意的事項。最重要的一項是,材料準備要齊全。需要的資料目錄包括:

1.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合伙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合伙協議。

3.全體合伙人的主體資歷證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4.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對各合伙人認繳或者實踐繳付出資確實認書。

5.主要運營場所證明。

6.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委托執行事務合伙人的委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