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1月17日召開的會議顯示

截至2023年年底

我國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

中央黨政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所管理企業中公司制企業占比97.7%

地方國有企業中公司制企業占比99.9%

實現了歷史性突破

公司制是現代企業制度的有效組織形式

推進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

主要是指將傳統的全民所有制企業改制為

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規范的公司制企業

并根據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要求

不斷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市場化經營機制

自上世紀90年代開始相關探索起

我國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早已不是新鮮事物

但受制于多種原因

改革越往后推進難度越大

2023年啟動的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明確提出

要全面完成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

打響了這項重要改革的“收官”之戰

意味著從法律上制度上實現政企分開、政資分開

有利于將國有企業打造成為真正獨立的市場主體

這是全面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迫切需要

也是加快轉換國有企業經營機制的必然要求

對進一步推動國有企業與市場經濟深入融合

激發國有企業發展活力、動力具有重大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