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上市需要什么條件(新三板上市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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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新三板基礎層掛牌條件
1、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
2、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公司業務應有持續的營運記錄,營運記錄應滿足下列條件:
(1)公司應在每一個會計期間內形成與同期業務相關的持續營運記錄,不能僅存在偶發性交易或事項。
(2)最近兩個完整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累計不能低于1000萬元;因研發周期較長導致營業收入少于1000萬元,但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于3000萬元的除外。
(3)報告期末股本不少于500萬元。
(4)報告期末每股凈資產不低于1元/股。
3、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4、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理。
5、主辦券商推薦并持續督導。
6、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貳、新三板創新層掛牌條件
1、發行條件
(1)定向融資:累計融資金額1000萬以上。
(2)合格投資者:符合基礎層投資者適當性條件的合格投資者50人以上。
(3)凈資產:最近一年期末凈資產為正。
(4)公司治理:公司治理健全、制度完善、設立董事會秘書。
2、市值及財務指標(滿足其一)
(1)標準一(同時滿足):
A. 最近兩年凈利潤均1000萬以上;
B. 最近兩年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
C. 股本總額2000萬以上;
(2)標準二(同時滿足):
A. 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平均不低于6000萬元,持續增長,年均復合增長率50%以上;
B. 股本總額2000萬以上。
(3)標準三
最近有成交的60個做市或者集合競價交易日的平均市值不低于6億元,股本總額5000萬元以上;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做市商家數不少于6家。
叁、北交所上市條件
(適合:創新創業企業)
發行人市值及財務指標條件,應當至少符合下列標準中的一項:
1.盈利能力
預計市值不低于2億元,近兩年凈利潤均不低于1500萬元且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凈利潤不低于2500萬元且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8%。
2.成長性
預計市值不低于4億元,近兩年營業收入平均不低于1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于30%,最近一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正。
3.銷售+研發
預計市值不低于8億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2億元,最近兩年研發投入合計占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合計比例不低于8%。
4.市場+創新
預計市值不低于15億元,最近兩年研發投入合計不低于5000萬元。
發行人不得存在以下行為:
1.最近36個月內,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存在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存在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重大違法行為。
2.最近12個月內,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因證券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受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全國股轉公司)、證券交易所等自律監管機構公開譴責。
3.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正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
4.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且情形尚未消除。
5.未按照《證券法》規定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編制并披露年度報告,或者未在每個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編制并披露中期報告。
6.中國證監會和本所規定的,對發行人經營穩定性、直接面向市場獨立持續經營的能力具有重大不利影響,或者存在發行人利益受到損害等其他情形。
肆、轉板條件
1.主體類型:在精選層連續掛牌一年以上,且最近一年內不存在調出精選層的情形。
2.發行條件:與科創板、創業板相同。
3.合法合規:最近三年公司、大股東、實控人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4.股本總額:3000萬元以上。
5.股東人數:1000人以上。
6.公眾持股:公眾股東持股比例占股本總額25%以上;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的,占比10%以上。
7.交易活躍度:轉板公告日前60個交易日內,股票累計成交量1000萬股以上。
8.市值及財務指標:與科創板、創業板相同。
9.行業規定:符合科創板、創業板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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