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法律地位是什么意思(法律地位是什么意思啊)
【法典條文】
第六十一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條文主旨】
本條是關于法定代表人的定義、法律地位、行為的效果歸屬和越權行為效力的規定。
【精解提煉】
1、法人的活動要有一個代表人,代表法人進行意思表示,通過代表人的行為參加民事活動。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組織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
2、法人通常都是通過法定代表人來表達自己的意思,從事民事活動,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都是法人的民事活動,其后果都由法人承受。
3、法人章程或者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范圍的限制,對于法定代表人有完全的效力,即法定代表人不得超出其法人章程或者權力機構對其的限制。如果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進行的民事活動超出了法人章程或者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范圍,法人可以追究其責任。
4、法人章程或者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范圍的限制,對于第三人不具有完全的效力。只要進行民事活動的相對人是善意的,對法定代表人超出職權范圍不知情且無過失,法人就不能以超越職權為由對抗該善意相對人;如果相對人知情,則可以主張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或者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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