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外國人結婚需要什么手續(外國人結婚需要什么證件)
中國人和外國人結婚手續如下:
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申請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1、中國公民須持有:
(1)本人戶籍證明;
(2)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外國人須持有: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聲明:本站所有文章資源內容,如無特殊說明或標注,均為采集網絡資源。如若本站內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權益,可聯系本站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