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新規定什么時候實行(離婚新規定什么時候實施)
夫妻鬧離婚,房產如何分割?2023年“新規”下,全部這樣處理!在房價居高不下的今天,房子已經成為家庭最主要的財富,根據數據,我國家庭財富70%都集中在房產上,房地產也是積累家庭財富最重要的途徑。如今,房子不僅僅是用來居住,還有增值保值的作用,也涉及到了婚姻、孩子教育、自己就業等,對于年輕人來講,結婚時買房是人生最重要的事情。
在現實婚姻中,絕對不是你有房子,兩個人就能白頭偕老,恩恩愛愛過一輩子了,當然了,如果缺乏房子為基礎的物質條件,很多事情都會落空,婚姻維持的時間可能會更短。現在談到結婚,女方家庭基本都會要求對方有房子,覺得男方沒有房子是沒能力的體現,也會要求對方在房產證上寫上自己女兒名字。這樣也算有個保障,將來就算日子過不好,鬧到離婚的地步,至少還能分到一部分房產,諷刺的是,在很多人眼里房子好像比愛情重要。
很多人后悔沒有在早期買房,記得十幾年前,一線城市房價也就5000元每平米,就算是150平米的房子也不用100萬,現在房價漲到幾萬元每平米,隨便一套都是幾百萬的價格,這對于很多家庭來說真的不容易,很多的男人為了結婚是豁出去了,東借西湊才把首付款借夠,再從銀行貸款把房子買下來。自己為了還房貸,起早摸黑的,天天加班,最后是房貸還完了,婚姻也走到了盡頭,于是夫妻開始鬧離婚,那么這個時候,房產該如何分割?
很多人覺得,只要在房產證有自己名字,夫妻離婚時,自己就可以分到房產,在房產證上加名字來平分,看起來好像很公平,其實并不公平。如果女方是騙婚的,男方在婚前就買了房子,為了照顧女方情緒,在房產證上寫了對方名字,結果結婚才幾年就離婚了,男方要把房子分掉一半,這絕對是不公平的。對于夫妻離婚,關于房產的分割,在2023年實施的《民法典》中有更加詳細的規定,不管房產證寫誰的名字,都不會影響婚前婚后的房產分配,夫妻之間鬧也沒用。
根據2023年實施的新規,夫妻財產分割只會分割共同部分,婚前個人財產不再平分,被認定為個人財產的在夫妻離婚時,是不需要進行分割的。就拿房產來講,也是分為以下幾種情況的,一是婚前一方全款購買的財產,產權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為個人財產;二是婚后一方父母的財產,產權證是自己孩子的名字,也屬于個人財產;三是房子是婚后購買的,如果是一方全款買的房子,只登記了自己名字,屬于個人財產;如果是共同購買的,兩個人一起還貸款,就屬于共同財產。
很簡單,你要判斷是不是個人財產,主要看是不是個人全款買的房子,還有看房產證上登記誰的名字,只要是個人財產就不用進行分割,就算另一方鬧也沒用。這里有一種特殊情況,那就是婚前一方全款買房,但是房產證是對方名字,這種情況被視為是自愿贈與,這部分財產屬于夫妻雙方共同所有,沒用特殊情況的話,離婚的時候是平分。
2023年實施的《民法典》對離婚后的財產分割有更加詳細的規定,如果夫妻鬧離婚的話,至少可以做到有章可循,減少離婚后的沖突,也有助于財產分割,在結婚的時候應該慎重,不要為了財產而結婚。能夠在一起就是緣分,正所謂是百年修得共枕眠,還是希望夫妻關系長長久久,《民法典》來設立了30天的“離婚冷靜期”,就是讓雙方好好考慮,不要隨便做出離婚的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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