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面離婚需要具備什么條件(單方面離婚需要準備什么)
經常有當事人問,孫律師,我想離婚,我對象不同意,我第一次起訴能判決離婚嗎?
在離婚案件實務中,如果一方起訴離婚,一方不同意離婚,通常會判決不準離婚的,但是如果雙方均同意離婚和以下幾種情況除外: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2、家暴;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合分居滿兩年;5、其他導致夫妻情感破裂的情形。
其實在離婚官司中,判決離婚與否的重要的標準是夫妻情感確已破裂與否。
如果第一次起訴沒有判決離婚,那么不要慌,還需要再分居一年,再次起訴離婚就好了。
附相關法條: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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