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劃分婚前財產(什么樣是婚前財產)
隨著房價的一路上漲,房價早已身居高位多年。很多家庭為了一套房,不惜掏空畢生積蓄,甚至要掏空數個錢包。不知不覺間,房產已經成為很多家庭最重要的資產之一。
所以,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就非常講究,尤其是那些正準備結婚的年輕人。
很多年輕人在談婚論嫁時,女方會要求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一方面,是想為了給自己一些安全感;另一方面是為了考驗男方的真心。
而對于房產證是否應該加名字的問題,有專家說出自己的看法,專家建議——買房時,房產證還是盡量不要寫兩個人的名字。
因為,如果房子是婚后一起購買的,即使不加名字,依舊是屬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所以加不加名字,沒有任何區別。
當然,如果是屬于一方的婚前財產,那加不加名字的區別可就大了。因為婚后在房產上加名字,這種行為屬于贈與行為,這種情況屬于一方對另一方的贈與。
這個時候,房子就會成為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
要知道,很多年輕人雖然在婚前就早早買房,但卻是自己的父母掏空積蓄,幫助自己的孩子來完成的。如果將來夫妻二人因為感情破裂,最終離婚。到那個時候,房產就會被直接分走一半,這對于有房的一方,顯然是不太公平的。
離婚時,因為財產分割的問題,雙方鬧上法庭的新聞已經很常見了。所以說,對于婚前財產加名字的問題,還是應該慎重考慮。
那么,哪種情況房子是屬于婚前個人財產?哪種情況房子又是屬于婚后共同財產呢?
先看一看,屬于婚前個人財產的情況:
婚前全款購房,只登記在一方名下,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如果婚后加名字,就如前文所說,房子則視為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婚前一方首付購房,登記在自己名下,婚后雙方共同還貸款。在分割房產時,房子一般歸出資方所有,但共同償還貸款部分以及房子的增值部分,需要出資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婚后一方父母全額出資,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同樣屬于個人財產。如果房子符合以下情況,則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婚后一方或雙方出資,首付購房,登記在雙方或是另一方名下,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存在其他約定的情況下,除外。婚后一方或雙方出資,全額購房,登記在一方或是雙方名下,同樣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婚后一方或雙方(父母)出資,全額或首付購房,登記在雙方或是另一方名下,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存在其他約定的情況下,除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婚前的房產,婚后想要加名字,也分為兩種情況:
第一,房子存在貸款
如果婚前購置的房子是貸款購買的,那么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很可能是無法辦理加名字的。如前文所說,加名字屬于贈與行為,而只有加完名字之后才視為贈與完成。
也就是說,在沒加名字前,不管是協議還是口頭承諾,都是可以隨時撤銷的。
這種情況,就需要做一份婚內財產或者婚前財產的協議,然后要帶著協議去公證處做公證。
第二,房子不存在貸款
這種情況是可以辦理加名手續的,不過也要注意兩種形式——①約定份額。一處房產的份額是100%,加名字時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進行份額約定。②不約定份額。這種情況是默認雙方各一半。
當加名已經完成,以后對房產分割產生爭議,就會按照這種方式來進行分割。
話題:
你們覺得,在買房時或者買房后,有必要加名字嗎?評論區說一說你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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