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兩會,有全國人大代表建議,為縮小貧富差距可考慮開征遺產稅,對此網友爭相討論,開始為此擔心,擔心自己的財富縮水。

我們先來了解下遺產稅,遺產稅是一個國家或地區對死者留下的遺產征稅,國外有時稱為“死亡稅”。征收遺產稅的初衷,是為了通過對遺產和贈與財產的調節,防止貧富過分懸殊。因此,“開征遺產稅”的建議是有現實基礎和現實意義的。

這里呢,再給大家吃一顆定心丸,目前來看遺產稅不靠譜,因為遺產稅壓根就沒有被進過稅收立法的規劃。

繼承來的房子再出售的話要交稅么?我們接著看

繼承的房產轉讓繳納的百分之二十是個人所得稅不是遺產稅,中國沒有遺產稅,滿五年唯一的房產可以免征。

如果你的外婆還有別的房子,原則上是不能免征的,個稅只收一次,因此不會重復征收百分之二十的個人所得稅,只征收一次個人所得稅。

繼承的房產屬于二手房,若再出售需要根據個人所得稅法中二手房轉讓個稅計算方法進行個稅的繳納。

繳納方法如下:

二手房轉讓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二手房的出售交易總額-房產原來的登記價格-相關的合理費用)X20%。

其中相關的合理費用指的是:

1、支付的住房裝修費用;

2、支付的住房貸款利息;

3、納稅人按照有關規定實際支付的手續費、公證費等。

需要注意的是還有兩點:

1、轉讓二手房時,如果轉讓者不能提供房產原來的登記價格的情況下,所需二手房個人所得稅稅額為二手房的轉讓交易總額的1%,即二手房轉讓的個人所得稅稅額=二手房的轉讓交易總額X1%;

2、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如果所出售的二手房滿足自用五年以上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的條件可免征個人所得稅。

所以,還在擔心遺產稅的朋友,可以暫時寬寬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