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婚姻中第三者的案例越來越多。我國婚姻法對破壞家庭的第三人有哪些規定和處理?我們來看看破壞家庭要判多少年,新婚姻法是怎么處理第三人的。

破壞家庭要判刑幾年 新婚姻法對第三者的處理

“婚姻中的第三人”是指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對方發生不正當性關系,從而故意導致他人婚姻關系破裂的行為?;橥庖环脚c異性保持適當關系的行為違反社會公共秩序和良好風俗,應受到道德譴責。然而,我們并沒有過多描述道德懲罰。從法律層面來看,對一方當事人和第三人的處罰可分為以下三類:

(1)黨紀、行政處分。黨紀行政處罰只適用于特定身份的人。比如出軌方或者第三方在體制內的事業單位工作,比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企等。

(3)刑事責任。刑事責任主要體現在欺騙一方和第三人重婚的情況。配偶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請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出軌一方和第三人承擔重婚的法律后果?;橥馇殡p方一旦被判重婚罪,都可能面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處罰。

破壞家庭幸福會不會坐牢要看性質,刑法上關于婚姻問題的主要有2個:

第二百五十八條:“重婚有配偶的,或者明知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p>

第二百五十九條明知是軍人的配偶而與軍人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職權或者隸屬關系,脅迫強奸軍人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由上述可見,事實上我國出臺的很多制度,都在為大多數人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