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繼承法遺囑有效期是多久(繼承法 遺囑)
民法典對于遺囑的形式進行了明確規定,有自書遺囑、代書遺囑、打印遺囑、錄音錄像遺囑、口頭遺囑、公證遺囑。
自書遺囑就是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自書遺囑需要注意到必須是由遺囑人親筆書寫。
代書遺囑就是由代書人進行代寫,代寫人應當屬于見證人中的其中一個見證人,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最后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并且在代書遺囑中見證人應當全程見證遺囑制作的整個過程,最好能夠留下完整的見證視頻,如果見證人未見證遺囑制作的整個過程,這并不符合時空一致性的要求,見證人并未完全履行完整的見證義務有可能導致代書遺囑不符合民法典規定的形式要求,可能會無效。
科技發展迅速,很多書面材料都是在文檔中編撰好而后直接打印出來,為了適應新時代的發展,民法典新增了打印遺囑。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遺囑需要注意到的是遺囑人和見證人需要在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如果遺囑人和見證人并沒有在每一頁上簽名、注明年、月、日可能會導致打印遺囑不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有可能會導致打印遺囑無效。
錄音錄像遺囑是通過音頻、視頻的方式,真實、客觀、全面的反映遺囑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如果想要以錄音錄像的形式立遺囑,最好能在錄音或者錄像的最開始,由遺囑人親口且準確無誤的說出其姓名、身份證號、戶籍地址、家庭住址等與個人信息有關的事項,并且說出立遺囑的地點、時間,最好在錄音錄像中有遺囑人表明其真實的精神狀態,見證人同樣也需要將以上信息準確說出,最后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完整保存其原始載體。
在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民法典規定遺囑人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也需要符合民法典規定的法定形式,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口頭遺囑的設立是為了救急,在危急情況消除后,如果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原《繼承法》中規定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公證遺囑效力最優,民法典施行后,刪除了這一規定,公證遺囑與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果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民法典規定以最后的遺囑為準,不再認為公證遺囑具有不可推翻的效力。
需要注意到的是,代書遺囑、打印遺囑、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口頭遺囑均需要有見證人在場見證,選擇合格的見證人也是讓遺囑有效的重要要件。民法典規定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二)繼承人、受遺贈人;(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見證人需要保持中立的法律地位,因此需要選擇有民事行為能力并且與遺囑繼承無利害關系的人作為見證人最為穩妥。見證人可以選擇村委會、居委會等機構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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