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對患病、殘疾嬰兒負有撫養責任。如果拒絕撫養,甚至丟棄致其死亡,可以構成遺棄罪。

如果行為人故意將嬰幼兒放在人跡罕至的地方,其行為不僅僅是逃避撫養責任,而且是故意放任嬰兒死亡,則涉嫌故意殺人罪。可以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情節較輕的,可判處三到十年有期徒刑。

遺棄罪與非罪的界限在于遺棄情節是否“惡劣”,但目前司法解釋對此還沒有明確規定。遺棄罪的特點是:行為人在遺棄時,只是不想盡撫養義務,并不希望遺棄對象死亡。

遺棄罪屬于刑事自訴案件,自訴案件要求受害人自己搜集證據,并到人民法院起訴。但被遺棄的患病、殘疾嬰幼兒根本做不到這一點。法律規定棄嬰是違法的,但被遺棄的孩子需要一個原告,所以棄嬰事件是很難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