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準備第二次起訴離婚的律師委托,這位律師已經為我打過一次離婚官司,對我的情況也非常清楚,也曾經免費為我代理了一次房子抵押的訴訟,雖然大家都明白出席與否都沒有意義,但還是抽時間陪我出席庭審,為我表達了心聲!非常感謝她的仗義之心!

這是第二次離婚起訴,上次判決書下來在去年的12月份,今年也快到12月份了,起訴滿足上次起訴離婚判決不予離婚后又分居滿1年的條件了,民法典規定了這樣可以判決離婚,律師說把握更大些!

現在他人也找不到,我也不知道如果不判離能有什么意義,再過半年起訴一次?不判離再過半年起訴?浪費司法資源嘛!

現在兜里空空,房子抵押處理完又負了一筆債,生活都不夠,律師這次還是免費給我代理了,不管結果如何,也還是心懷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