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析產時需要繳稅嗎(離婚析產怎么繳稅)
房子,是人生大計。
離婚了,房產是否需要辦理離婚析產登記?如何辦理?需要收費嗎?本文為你一一解答。
離婚析產登記的流程
如下圖所示:
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分為三種情況:
第一,協議離婚的,需要夫妻雙方到場,提供的材料包括:
雙方身份證(原間及復印件);
離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離婚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
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第二,法院調解或判決離婚的,申請人為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民事調解書及生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第三,房屋已經設立抵押的,應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抵押權人提供同意辦理離婚析產登記的證明(原件)、房屋他項權證(原件)、授權委托書(原件)、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如何收費?
房屋離婚析產登記是不需要繳納稅費的。
收取登記費:住宅80元/間,非住宅550元/件。
房屋已設立抵押的:住宅160元/件,非住宅1100元/件。
什么時候領取產權證?
房屋未抵押的,及時辦理,立等可取。由變更后的產權人持身份證明領取。
房屋設立抵押的,3個工作日后取證,由產權人和抵押權人共同領取,或者授權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證明領取。
注意事項
不管協議離婚,還是法院判決、調解離婚,僅有離婚協議和判決書、調解書確定房屋歸屬是不夠的,必須到房屋登記部門辦理離婚析產登記;
即使離婚后,房屋歸原產權人所有,也需要進行房屋離婚析產登記,將房產確定為單獨所有或者雙方共有,產權證附記會予以注明;
房屋被查封的,需解除查封才能辦理;
房屋權屬有爭議的,不能辦理變更登記。
辦案貼士
1.離婚協議中,必須注明由未取得房屋產權一方限期配合辦理過戶,對方屆時不配合,一方可以依據離婚協議起訴對方,確定房屋歸屬,然后憑借判決書、調解書及生效證明去房屋登記部門單獨辦理。
2.法院判決書、調解書中不需要注明對方配合過戶,因為單方即可憑法院文書和生效證明辦理過戶。
3.實踐中,對于在判決書、調解書中明確另一方有配合過戶義務的,個別房屋登記部門往往要求另一方也到場,徒增當事人的負擔,這種做法完全沒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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