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要說一直在穩步上升的東西,相信大家第一時間就會想到房價了吧。根據58同城和安居客在2023年1月4日共同發布的《12月國民安居指數報告》顯示,2023年12月,全國重點監測65個城市的新房均價已達到每平方米17608元,二手房的均價已達到每平方米16829元。

盡管如今在大部分城市無論是新房,還是二手房均價都已經超過15000元每平方米,但許多人還是會選擇買房。之所以會這樣,主要是因為在很多國人的觀念中,房子不光是人們居住的地方,還是一個人是否能在城市中扎根生存的重要土地。

不僅如此,根據貝殼研究院發布的最新《婚房消費報告》調查數據顯示,有61.39%的年輕女性受訪者和42.03%的年輕男性受訪者表示要買房才能結婚。例外,還有65.96%的年輕人表示,就算現在結婚沒有房子,但在婚后也會想方設法地買房。由此可以說,如今買房也是許多年輕人結婚的必備條件之一。

當然除了要求有房才能結婚之外,有些家長還會要求在房產證上寫自己女兒的名字,以此來保護自己女兒的某些利益。然而雖然想法是好的,但根據國家最新頒布的《民法典》規定,對于夫妻共同財產有了新的司法解釋,所以關于房產證的相關事情不用爭了,無論上面寫誰的名字都沒有用,看好這4項“新規”才是關鍵。

關于夫妻共同財產的4項新規

首先是關于婚前一方全款買房的新規。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如今要是有哪一方在婚前買房,在結婚后無論寫不寫另一方的名字,這都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即使是去法院訴訟離婚,審判時也不會對這套房子進行分割。

當然要是婚后,在公證處將另一方的名字加入房本進行公證,那就可以算作是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才可以進行分割。不過雖然如此,但是在法院判決夫妻財產分割時,還是會對出資買房一方補償較多,而沒有出錢的一方補償較少。

其次是對婚前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買房的新規。如今由于房價太高,很多年輕人光靠自己出錢是根本買不起房的,因此一些開明的父母會和親家商量雙方共同出資買一套房子,供新人婚后安心居住,不用再為這樣的事情操心。

對于這樣的房子,根據最新的婚姻法規定,無論在房本上是只寫一個人的名字,還是寫兩個人的名字。離婚時只要向法院提供雙方父母的出資證明,以及銀行流水記錄,法院就會按照出資狀況,作出財產分割的方案。

接著是婚前一方父母出資購買房子的新規。由于這個問題比較復雜,因此我們可以分成兩個方面去描述。第一、一方父母婚前全資買房。如果男方或者女方的父母有遠見,提前全款將房子買好,并在新人結婚后將房子過戶給自己的女兒或者兒子。那么這套房子就屬于這兩人其中之一的婚前財產,在離婚后不會進行分割。

第二、一方父母在婚前買房子只是付了首付款,接下來的部分需要夫妻雙方共同償還。對于這種情況,要是在離婚時,夫妻任何一方能證明在婚后房子的貸款是一起償還的,那么法院會根據共同償還部分雙方的出資比例,對房子進行分割,多出的一方就會多分割一些,反之則會少一些。除此之外,法院還會根據房子的價格和升值的情況,對出資較少的一方進行補償。

最后是夫妻雙方婚后共同買房的新規。雖然說如今大部分人結婚都是靠著父母支持才能買房,但還是有少部分的新人不愿意讓自己的父母花光畢生的積蓄。于是乎等結婚后,自己出資買房。對于這樣的房子,只要能出具材料證明是婚后買房,以及雙方都有出錢的銀行流水。無論房產證上寫 不寫另一方的名字,都算作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就可以進行分割。

總結

如今因為房價的原因,房子不僅成為大多數人最大的資產,也成為夫妻雙方爭奪的首要目標。然而房子雖好,可要是在結婚前和離婚后為了房子就爭吵不休,那房子也失去了其最初的目的。

所以說,夫妻雙方在一起的最終目的是要用心經營以后的生活,如果雙方都覺得無法再相處下去了,房子也只對兩人分別后生活的一種保障而已。對此,不知各位有什么想說的,不妨在評論區說一說。